東航、上航宣佈: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2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60元
4月3日,東方航空、上海航空相繼發佈通知,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銷售的客票,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具體如下:
東方航空
一、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20元。
二、按規定享受國內民航成人普通票價10%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
三、按規定購買國內民航成人普通票價50%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爲: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60元。
四、國際客票以系統實際計算結果爲準。
五、燃油附加費的起徵日期以原出票日期爲準,2026年4月5日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變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後,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上海航空
一、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20元。
二、按規定享受國內民航成人普通票價10%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
三、按規定購買國內民航成人普通票價50%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爲: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60元。
四、國際客票以系統實際計算結果爲準。
五、燃油附加費的起徵日期以原出票日期爲準,2026年4月5日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變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後,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來源丨界面新聞
編輯丨錢家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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