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最多攜帶兩個充電寶,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爲充電寶充電!國際民航組織新規2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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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據新華社消息: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27日發佈新規,規定每名民航乘客最多隻能攜帶兩個充電寶,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爲充電寶充電。

根據新發布的鋰電池充電寶新規,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操作需求,繼續攜帶並使用充電寶。新規27日生效。

國際民航組織在聲明中說,新規旨在應對新出現的風險,加強旅客和航空公司的安全。

聲明說,新規基於專家建議,通過獨立技術評估後已獲得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批准。相關技術細則的補充文件將分發給國際民航組織各成員。

來源丨新華社

編輯丨錢家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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