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貸款,新規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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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要求貸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個人貸款息費成本,使個貸各項息費“陽光化”“透明化”。

什麼是綜合融資成本?即所有和貸款有關的利息及各種費用的總和,包括但不限於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貸款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等融資成本,以及違約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罰息等所有成本。

如何保證落實?現場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上簽字確認。

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通過彈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設置強制閱讀時間,由借款人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確認。

線上消費場景下辦理分期付款業務的,應在消費訂單支付頁面以顯著方式清晰展示綜合融資成本相關信息。

新規堅持貸款機構全涵蓋,適用銀行、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信託公司、小貸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考慮到機構調整系統需要時間,新規將從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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