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例入選!全鏈條打擊製售“獸藥電子煙”跨國犯罪團伙
近年來,電子煙產業高速發展,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不法分子利用少數消費者獵奇、尋求刺激等心理,在電子煙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嚴重危害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製售僞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在電子煙彈中摻入獸用麻醉劑的生產、銷售僞劣產品案件入選。
2024年1月至7月,被告人孫某東組織被告人邱某珊等7人,在上海租賃的居民住宅內,共同生產、銷售含替來他明(一種獸用麻醉藥品,具有成癮性,目前未列入國家規定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目錄)成分的電子煙煙彈。
同年3月,孫某東以旅遊名義前往泰國後,繼續通過境外即時聊天軟件、微信在境外指揮控制邱某珊等人,通過網絡採購不含菸鹼(尼古丁)的煙油、彈殼等,摻入從廣西地下交易市場採購的來源不明的替來他明粉末,製成電子煙煙彈對外銷售。經審計,孫某東、邱某珊等人對外銷售上述電子煙煙彈共計170餘萬元。經檢測鑑定,查扣的煙彈中均檢出替來他明成分,均系僞劣產品。另外,被告人沈某明知邱某珊等人自制非法添加替來他明的電子煙煙彈,仍從其處進購併銷售,銷售金額5.7萬餘元。
文匯報記者瞭解到,在偵查階段,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提出以下取證建議:一方面,針對主犯孫某東在境外、即時聊天軟件記錄無法固定的情況,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固定孫某東聯繫購買境內替來他明粉末、聯繫銷售電子煙煙彈的相關證據。結合同案犯對孫某東的指證及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鎖定隱藏在境外的主犯孫某東,並依法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由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另一方面,依法對查扣的電子煙煙彈等進行檢測鑑定,查明含有替來他明成分的煙彈對人體的危害性等問題。同時,圍繞原料採購、生產、銷售、運輸、收款等環節,引導公安機關釐清各個團伙成員的地位和作用。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首先覈實涉案煙彈危害。走訪獸藥管理部門,諮詢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專家,查閱相關監管文件和與替來他明相關科研成果,進一步明確含有替來他明成分的煙彈對人體具有實質危害。並準確認定犯罪數額。引導公安機關調取各涉案收款賬戶明細,查實全案銷售金額。結合各被告人供述、購買者證言,證實已銷售煙彈的原料來源、製作工藝、生產方式與被扣押煙彈完全一致,均添加了替來他明粉末,將已銷售電子煙煙彈計入犯罪數額。
去年4月,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對被告人邱某珊、沈某等8人提起公訴。7月,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邱某珊等7人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並處罰金九十萬元至十萬元不等;以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邱某珊提出上訴。今年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