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逾期未繳罰款將加處罰款
今天(3月13日)起,上海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依法落實加處罰款措施。
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未繳納罰款的,自第16日起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超過罰款本金。對於今天之前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不執行加處罰款。
據瞭解,今天起,公安交管部門開具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上已印有明顯提示,現場民警也會向違法當事人進行提示告知和解釋說明,提醒當事人及時繳款。
根據上海警方數據,今年以來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數、亡人數、傷人數同比實現“三下降”,道路安全形勢總體向好。上海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攻堅整治行動,聚焦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不戴頭盔,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等易致禍違法行爲,強化執法整治和普法宣傳。同時,依託科技助力,通過RFID、無人機等手段,提升交通違法精準發現、高效查處能力。此外,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優化“慢行交通”通行環境,今年以來通過在無信號燈路口安裝“路口哨兵”、在高架立柱遮擋視線盲區增設提示提醒標識、增設機非隔離欄等措施,整改涉非機動車、行人道路隱患點位260餘處,年內還將會同相關部門採取措施,爲“慢行交通”提供安全和便利。
嚴管是手段,安全是目的。下一步,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將繼續深化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整治,根據商圈、學校、郊區等不同區域道路特點“分類施策”,面向老年人、外賣騎手等重點羣體開展“精準宣教”,堅持疏堵結合、宣整同步,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守法出行、文明禮讓的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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