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提高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郭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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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強調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斷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創造性地提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一項本質要求,並就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專門論述,作出了全面部署。

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首先必須加強制度建設。通過不斷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保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得到有效行使,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得到具體落實,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得到切實提升,人大代表同人民羣衆的密切聯繫得到大力加強。

其次是要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創新,積累經驗,產生效能,讓廣大人民羣衆實實在在感受到民主的用處和好處。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創新,重點是要推進公共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確保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特別是要注重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羣衆自治機制,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擴大基層羣衆對城鄉社會經濟文化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全過程人民民主向基層拓展和延伸。

上海作爲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正在全力以赴加強理論學習與研究,開展實踐探索與創新,努力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實踐地,力爭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和成熟技藝。上海市人大先後審議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將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面貫徹到人大各項工作中;制定《上海市人民建議徵集若干規定》,讓廣大市民共同參與城市建設管理;制定《基層立法聯繫點工作指引》《關於徵詢基層立法聯繫點意見建議的若干意見》,構建覆蓋本市全部聯繫點的網絡平臺,推動聯繫點功能拓展,等等。

(選自文匯報2024.2.25《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者系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政治學系主任,上海市政治學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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