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需從規則“接受者”轉向“塑造者”和“創造者”|魯傳穎
“十五五”時期,爲強國建設與民族復興營造更爲有利的外部環境,體現在三個方面:
從中國倡議到系統方案,以實質合作夯實理念。這意味着外交工作將更加註重機制化建設和務實成果。中國將通過提供製度性公共產品,繼續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與完善。例如,推動國際調解院和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組織等新型多邊機制的實際運作,爲解決國際爭端和應對新興技術挑戰提供基於中國智慧的方案。
從被動接受到主動創造,引領新興領域規則秩序。中國外交需要從規則的“接受者”向“塑造者”和“創造者”轉變,掌握戰略主動。引領新興領域規則制定:中國將依託自身的市場優勢和實踐經驗,在人工智能倫理、數據跨境流動、數字經濟稅收等前沿議題上,主動設置議程,提出既能反映技術發展趨勢又符合大多數國家利益的規則方案,如推動《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等,彌合全球“智能鴻溝”。
從雙邊融入到多邊塑造,構建新型國際關係網絡。中國與世界的互動將更加註重在多邊框架下構建平等、開放的夥伴關係網絡,推動國際力量對比更趨均衡。要深化“全球南方”團結合作,繼續堅定維護髮展中國家共同利益,共同提升在全球事務中的代表性和話語權。
(作者爲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副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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