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 涉外法治如何爲企業“出海”護航?長三角金融法治研討會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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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涉外法治新發展”爲主題的2026年長三角金融法治研討會在滬舉行,來自長三角三省一市的企業家、金融專家和法學法律專家,圍繞中國企業出海法律風險防範和跨境破產及爭議解決法律實務,分享智慧和經驗。會上舉行了長三角涉外法治實踐基地揭牌儀式和《外灘金融創新試驗區法律研究》(2026年版)首發式。

“涉外法治”已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可或缺的關鍵維度,成爲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國際規則制定話語權的關鍵戰略支撐與法治保障。上海社會科學院黨委副書記、法學研究所所長姚建龍認爲,“涉外法治”的提出和推進根植於中國實現從大國走向強國的內在需求,要洞察涉外法治戰略的意義和實踐導向,深刻理解涉外法治所承載的鮮明時代特徵、深刻政治內涵和宏闊全球視野;要推動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助力企業出海,在今天要像重視“引進來”一樣重視“走出去”工作;要加強涉外法治研究,服務戰略大局,必須聚焦上海“五個中心”建設的重要使命,助力上海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涉外法治建設需注重規則銜接與話語對接,在金融數據跨境流動、離岸債券等具體領域開展前瞻性制度設計,提升中國在國際規則塑造中的影響力。上海市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會長、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龔柏華認爲,應從制度型開放視角推進上海涉外金融法治建設,推動由要素型開放向以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爲核心的制度型開放轉型,建議加快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爲“五個中心”提供法治護欄,並通過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強化國別法律查明、應對單邊制裁、善用國際投資仲裁等方式,助力企業行穩致遠。

企業出海已從單一投資走向全產業鏈佈局,但在部分市場存在“內卷化”競爭,亟需法律與政策引導。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宋曉燕表示,應當構建真實、動態的國別營商風險數據庫,爲企業決策提供依據;同時整合涉外法律服務資源,鼓勵律所跟隨企業需求進行全球化佈局。她以上海一中院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裁判獲國際認可爲例,指出中國司法實踐可在尊重國際規則共通性的基礎上展現創新性與說服力。法律界應立足長遠規律,聚焦企業真實需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合規指引與爭議解決方案,真正賦能企業全球化發展。

與會學者認同,面對企業“走出去”的迫切需求與複雜國際環境,必須持續深化涉外法治研究,加快構建與之相匹配的法律服務體系與風險防控能力,方能切實爲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會議由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上海市國際服務貿易行業協會共同主辦,上海國際商務法律研究會、外灘金融創新試驗區法律研究中心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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