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多國出臺未成年人社媒禁令:教會孩子理性上網纔是真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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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世界政府峯會上,西班牙首相佩德羅・桑切斯宣佈,將立法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西班牙政府計劃於下週提交新法案,明確平臺法律責任,包括未及時刪除違法內容、算法放大有害信息等行爲均將被追責。

事實上,全球多國已陸續出臺或考慮針對未成年人的“社交媒體禁令”。2025年12月10日,澳大利亞16歲以下人羣社媒禁令正式生效,成爲全球首個通過立法實施此類年齡限制的國家。英國、法國、丹麥等歐洲國家也相繼跟進。

在中國,相關治理同樣在推進。2021年6月施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專設“網絡保護”一章,要求社交平臺對未成年人設置時間、權限、消費管理等功能,從制度層面規範平臺責任。

圍繞“青少年該不該用社媒、該怎麼用”的爭議從未停止。有歐美學者認爲,簡單“一禁了之”可能切斷未成年人與社會、同伴的正常連接,反而不利於其社會化成長;也有學者擔憂,禁令出臺後,部分青少年可能轉向監管更弱、尚未被界定爲“社交媒體”的平臺,使風險更隱蔽。

更值得警惕的是,禁令還可能激化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越被禁止越好奇;而社媒本身也是學習、表達、社交的重要渠道,一刀切也可能剝奪其正常成長機會。

在中國,未成年人使用社媒引發的問題同樣突出:網絡欺凌、非理性消費、危險行爲傳播、個人信息泄露等屢見不鮮。央視曾報道的“窒息挑戰”“催吐成癮”等病態虛擬社交活動,正是未成年人在社媒上行爲異化的典型案例。

法律與平臺責任固然重要,但在數字時代,真正能持續影響孩子的,往往是家庭與監護人的日常引導。未成年人多處於青春叛逆期,易被網絡上強感官刺激的亞文化影響,且缺乏足夠判斷力。面對社媒上的負面內容,有的孩子只是默默刷過,有的會向家長求助,但更多人缺乏辨別與求助意識。

作爲第一責任人,家長若能多花時間陪伴、溝通,與孩子共同制定用網規則,培養其媒介素養,往往比單純技術禁令更長效、更根本。比如與孩子明確使用時長、內容邊界與行爲底線;家長更要以身作則,示範健康用網習慣,多與孩子討論網絡內容。

真正的保護,應該是逐步教會孩子們在數字世界裏安全、理性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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