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高”人員竟然還能乘坐高鐵、飛機?已有數百人被拘留,律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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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

被執行人

法院通常會發出一道

“限制高消費令”

簡稱“限高令”或“限消令”

以保障債權人權益

這些高消費行爲包括乘坐飛機、入住星級酒店、購買不動產等。然而近期,多地法院通報了違反“限制高消費令”乘機的典型案例。

據河南省西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介紹,被執行人胡某某早在2023年就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但排查發現,他於2025年8月存在乘坐飛機的行爲。

該工作人員介紹,胡某某當時是因爲公司有一個很着急的業務即將簽訂合同,如果乘坐綠皮火車出行,將延誤簽單時間、影響工作,於是胡某某購買了飛機票,但返回時,他還是依照規定乘坐了綠皮火車。

最後,根據胡某某違反“限高”的原因,包括時間的長短、認識到錯誤的悔改程度,決定對他罰款五百元。他接受了處罰,也未申請複議。

類似胡某某突破

“限制高消費令”的行爲

並非個案

據瞭解福建全省法院

對282名違規乘機者處以罰款

對438人作出了拘留決定

此外,記者搜索發現

在社交媒體和二手交易平臺

有不少號稱能

“解除限高”“代訂機票”的中介

這些代訂是如何

逃過有關部門的“圍追堵截”呢?

一位代訂中介表示,曾經有人是利用新舊護照更替產生的信息“時間差”來實現訂票。他介紹,“2023年到2024年6月份期間辦理的護照證件號是變的,新號碼不會立馬更新進民航系統或是12306系統裏,存在時間差,那時辦理的護照是可以買票的,因爲它未被納入系統,不被“限高”。但是此方案現在已經行不通。

另一位代訂則坦言,自己可以使用護照通過境外系統出票,以此繞過國內的限購覈驗。

在社交平臺,還有很多人分享如何繞過“限制高消費令”乘坐高鐵——“限高”人員先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一張普通車票通過人臉識別進站,同時再用親友的身份證購買一張高鐵票上車。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謝澍強調,幫助被執行人買票的“黃牛”或親友,也涉嫌違法。這些試圖“瞞天過海”的行爲,一旦被發現,面臨的是法律的嚴懲。根據規定,違反“限制高消費令”可被處10萬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中國之聲、話匣子

編輯|王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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