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高”人員竟然還能乘坐高鐵、飛機?已有數百人被拘留,律師提醒→
對於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
被執行人
法院通常會發出一道
“限制高消費令”
簡稱“限高令”或“限消令”
以保障債權人權益
這些高消費行爲包括乘坐飛機、入住星級酒店、購買不動產等。然而近期,多地法院通報了違反“限制高消費令”乘機的典型案例。
據河南省西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介紹,被執行人胡某某早在2023年就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但排查發現,他於2025年8月存在乘坐飛機的行爲。
該工作人員介紹,胡某某當時是因爲公司有一個很着急的業務即將簽訂合同,如果乘坐綠皮火車出行,將延誤簽單時間、影響工作,於是胡某某購買了飛機票,但返回時,他還是依照規定乘坐了綠皮火車。
最後,根據胡某某違反“限高”的原因,包括時間的長短、認識到錯誤的悔改程度,決定對他罰款五百元。他接受了處罰,也未申請複議。
類似胡某某突破
“限制高消費令”的行爲
並非個案
據瞭解福建全省法院
對282名違規乘機者處以罰款
對438人作出了拘留決定
此外,記者搜索發現
在社交媒體和二手交易平臺
有不少號稱能
“解除限高”“代訂機票”的中介
這些代訂是如何
逃過有關部門的“圍追堵截”呢?
一位代訂中介表示,曾經有人是利用新舊護照更替產生的信息“時間差”來實現訂票。他介紹,“2023年到2024年6月份期間辦理的護照證件號是變的,新號碼不會立馬更新進民航系統或是12306系統裏,存在時間差,那時辦理的護照是可以買票的,因爲它未被納入系統,不被“限高”。但是此方案現在已經行不通。
另一位代訂則坦言,自己可以使用護照通過境外系統出票,以此繞過國內的限購覈驗。
在社交平臺,還有很多人分享如何繞過“限制高消費令”乘坐高鐵——“限高”人員先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一張普通車票通過人臉識別進站,同時再用親友的身份證購買一張高鐵票上車。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謝澍強調,幫助被執行人買票的“黃牛”或親友,也涉嫌違法。這些試圖“瞞天過海”的行爲,一旦被發現,面臨的是法律的嚴懲。根據規定,違反“限制高消費令”可被處10萬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中國之聲、話匣子
編輯|王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