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調解+專業仲裁+司法確認,“水上一站式解紛”工作機制持續完善
近日,崇明海事局與上海海事法院長興島派出法庭、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聯合打造的長江口首家“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成功調解“浙岱漁運02258”輪觸碰海上風機事故賠償糾紛,並完成仲裁確認,實現了2026年中心首例水上交通事故案件的高效閉環處置。
2024年8月24日約0時25分,“浙岱漁運02258”輪在作業後返港途中,與海上風機樁基發生觸碰。事故發生後,崇明海事局高度重視,及時啓動事故調查,並持續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一是堅持關口前移,主動提前介入引導。在依法依規查明事實、釐清責任的基礎上,迅速啓動糾紛化解前置程序,指派“一站式解紛中心”調解人員及早介入,向事故雙方普及海事法律法規,明確責任認定依據,引導其理性表達訴求,爲後續調解奠定良好基礎。二是注重溝通疏導,組織多輪協商調解。中心充分發揮發揮“海事行政調解+專業司法支撐+仲裁服務銜接”的一體化工作機制優勢,聯合法院、仲裁等專業力量,圍繞事故責任劃分、損失評估、賠償標準等焦點問題,先後組織多次面對面協商與背靠背溝通。通過耐心釋法明理、平衡雙方利益,逐步縮小分歧,最終促成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三是強化機制銜接,推動調解導入仲裁確認。在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後,爲進一步增強協議的法律效力和執行力,中心積極引導當事人共同申請將案件轉入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確認。仲裁機構依法對調解協議內容進行審查後,快速出具仲裁裁決書,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實現“調解+仲裁”無縫銜接,有效提升了糾紛解決的權威性和終局性。
此次事故的成功調處,是上海海事系統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也是踐行新時代“海上楓橋經驗”、提升海事綜合治理能力的生動實踐。“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作爲跨部門、跨領域的專業服務平臺,在此次事件中充分彰顯了其在整合資源、縮短流程、降低維權成本、維護水上安全穩定方面的制度優勢和社會價值。
下一步,崇明海事局將繼續堅持依法行政與便民服務相結合,深化與法院、仲裁機構及相關涉海單位的協同聯動,持續完善“水上一站式解紛”工作機制,拓展“海事調解+專業仲裁+司法確認”融合模式。聚焦人民羣衆和航運企業多元化糾紛解決需求,強化海事仲裁製度應用與宣傳推廣,推動實現涉海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不斷提升海事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治理效能,爲保障長三角水域航運安全、優化營商環境、服務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