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AI陪聊涉黃,服務提供者獲刑,法學專家呼籲加大陪伴類AI監管

來源: 更新:

國內首起AI服務提供者涉黃獲刑案近日引發廣泛關注。本案中,某科技公司推出情感陪伴類AI陪聊App,因用戶與AI交互生成淫穢色情內容,該App開發者和運營者一審被認定犯製作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獲刑四年、一年半。目前該案進入二審階段,由於涉及人工智能領域法律適用尚未明晰,法院已宣佈休庭。

這起案件不僅叩問AI時代平臺的監管責任與法律邊界,更凸顯出情感陪伴類AI產品對未成年人的潛在風險。記者就此採訪多位法學專家,就相關問題進行解讀。

技術無罪嗎?“聊黃”觸刑于法有據

2023年5月,以王某某爲法定代表人的某科技公司推出了情感陪伴聊天軟件AC,並於當年6月,在各大平臺上架運營。判決書披露,AC App手機註冊用戶11.6萬人,其中付費用戶2.4萬人。截至案發,共收取會員充值費363萬餘元。用戶註冊會員後,可以自行創建虛擬角色或者使用他人創建並公開的虛擬角色,通過軟件與大語言模型交互聊天。

一審法院認爲,AC產生了“大量具體描繪性行爲或露骨宣揚色情的內容”,屬於淫穢物品。對於罪名的法律適用,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通過設置提示詞突破道德限制,將App訓練成可持續輸出淫穢色情內容的工具,且對外宣傳“聊黃”功能,明知會產生淫穢內容仍持續提供服務,對內容生成具有決定性作用。

不過,與傳統的淫穢物品犯罪不同,結合此案的審理,就有一種觀點認爲:技術無罪,淫穢內容由AI生成,並非開發者直接製作,因此不應追責。

對這一論調該怎麼看?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刑事法律系副主任王曉華分析,根據現有的信息,被告人在涉案App的宣傳中明示存在“聊黃”功能,主觀上具備製造、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的直接故意;在客觀上,無論是大模型訓練還是智能體的構建,生成式AI的內容輸出高度依賴開發者投餵的相關數據和語料,用戶所獲得的淫穢內容雖然不是App開發者和運營者直接生成,但如果證明其對於App底層模型的訓練與淫穢物品的產生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就屬於製造淫穢物品的行爲。

此外,一審判決書顯示,有高比例的用戶在AC上高頻率聊黃。經公安機關抽樣鑑定,150個收費用戶的12495段聊天中,有141個用戶的3618段屬於淫穢物品。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特聘副研究員邱唐同樣認爲,判定製作淫穢物品牟利罪於法有據。AI本質是一種工具,在此案中就成了實現犯罪的手段,App開發者不僅未履行倫理審查前置義務,反而通過技術設置便利淫穢內容生成。

對此,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陳麗天則類比10年前轟動一時的“快播案”,強調平臺的監管義務。這是2016年引發廣泛關注的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涉案的快播公司作爲視頻播放工具提供者,雖未直接上傳淫穢視頻,但通過技術手段爲用戶播放此類內容提供支持,且在明知平臺存在大量淫穢視頻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監管措施,最終相關責任人被依法定罪量刑。

回到此次的案件,用戶若與AI一對一的聊天,僅自己可見,確實不構成傳播,但在用戶羣中有二次傳播可能性和風險,仍具有一定開放性。“雖然內容由用戶與AI交互生成,但平臺未設置有效關鍵詞限制,且對付費用戶生成淫穢內容的行爲放任不管,存在監管不當的間接故意,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陳麗天說。

陪伴類AI監管收緊是必然趨勢,但需避免“一刀切”

該案也引發了對情感陪伴類AI產品監管尺度的討論。如今,無論是獨居老人、年輕人還是未成年人,都有真實的情感陪伴需求,完全禁止此類產品並不現實。專家普遍認爲,情感陪伴類AI產品的監管收緊是必然趨勢,但需避免“一刀切”。

我國2023年出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爲AI生成內容提供了原則性監管依據,但在操作中該如何落實?監管上又需注意什麼?

王曉華表示,“監管應參考社交平臺管控經驗,雙管齊下,強化開發者和運營者責任。”他建議,AI陪伴類產品在開發階段需規範訓練語料和提示詞設置,杜絕色情等違法內容的生成;運營過程中,對於內容的產生應進行全程監督。“出於保護用戶隱私權等方面的考慮,監管部門可要求相關企業採用AI實時審查模式,且審查時不存儲用戶聊天內容;同時可設置敏感詞篩查機制,當賬號觸發敏感詞的頻次達到設定閾值時,對該賬號採取管控措施。”

針對未成年人使用AI陪聊,王曉華提出,“未成年人尤其是處於青春期的青少年,有正常的情緒宣泄和心理疏導的需求,在使用相關軟件時,必須強化保護措施。”他建議,應落實實名制註冊,對未成年人賬戶進行標記,避免提供不適合其年齡段的內容,比如限制1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接觸戀愛類內容。同時,爲平衡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關係,除了一般的內容監管外,在未成年人註冊App時可以要求提供監護人聯繫方式。一般情況下,其聊天內容僅其個人可見,但如果檢測到未成年用戶持續觸發敏感詞,平臺也有義務介入並通知監護人。

陳麗天建議,未來可探索分級制度,對不同年齡段用戶設置差異化的內容規範,同時加大法律打擊力度,警示開發者不得打擦邊球吸引流量;可考慮進一步細化AI產品監管規則,通過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在護航新技術健康生長的同時,築牢公序良俗的堤壩與法律的底線。

相關推薦
請使用下列任何一種瀏覽器瀏覽以達至最佳的用戶體驗: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Microsoft Edge 或 Safari。為避免使用網頁時發生問題,請確保你的網頁瀏覽器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