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教師彈性上下班,減負與育人需雙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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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減負是教育界的熱門話題。2025年11月,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需保障教師課後服務合理待遇,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不得將課後服務情況與教師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硬性掛鉤,切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中小學教師工作時間過長的問題由來已久。基層常有教師抱怨,自己不僅需要承擔備課、講課、批改作業等核心教學任務,還要頻繁配合各類督查、檢查、考覈等非教學活動。此外,還有教師調侃,大多需要身兼多職,既是“社區志願者”,又是“在線客服”,即便在寒暑假,也需通過手機在線完成各類工作任務。

有評論認爲,爲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一方面是直接減輕工作負擔,另一方面更是通過制度設計明確職責劃分。2025年12月起,四川部分地區率先試點推出教師“彈性上下班制”,部分小學探索出分崗位、分時段的彈性方案:班主任和早讀課教師錯峯到校,承擔課後服務與不承擔課後服務的教師錯峯離校,既明確了剛性在崗時間,也釐清了不同崗位的職責邊界。

當然,現實中不少家長也在渴望學校的“全能型託管”。“老師下班了,孩子有問題該問誰?”這類疑問,實則要求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在“彈性”管理中作出必要的“剛性”配套安排,讓家長清晰知曉“何時找何人”,確保教學銜接與家校溝通順暢。學校不妨通過設立家校溝通固定時段、明確課後服務外的問題對接專員等方式,進一步劃分清楚教師的職權範圍。

我們過去常說,教師是辛勤的園丁,用無私的愛澆灌着每一朵花朵,默默付出,不求回報。但教師本質上也是一份職業,從業者同樣需要基本的勞動保障。只有切實保障好教師的工作與休息時間,讓教師從過度勞累的狀態中解脫出來,教學質量才能從根本上得以保障。

教師“彈性上下班制”如何有效落地,需要教師、學生、家長和教育主管部門多方協同、穩步推進,這其中很難得出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畢竟我國各地教育發展水平、師資配置情況差異巨大,一項政策的落地需要建立在大量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師資規模、學段特點、區域差異等各類變量與因素,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避免“一刀切”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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