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6年高職專科原則上不新增這些專業點
近日,教育部網站發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6年職業教育擬招生專業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26年,高職專科原則上不新增教育類(早期教育專業除外)和中醫類專業點,不新增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專業點。
《通知》還要求,中職學校進一步規範長學制人才培養,全面做好中高職五年一貫制、“3+2”“3+4”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專業的備案工作。原則上中職與高職貫通專業應在同一專業大類,不得將高職學校停辦專業或嚴控規模的專業列爲貫通培養專業,不得在高職學校尚未設置該專業情況下提前組織中職貫通專業招生。
《通知》指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專業設置統籌管理,健全專業設置調整機制,積極對接行業主管部門,推動專業設置快速響應人才需求。聚焦區域傳統產業優化提升、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培育、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構建等需要,發佈重點緊缺專業、改造升級專業、限制撤銷專業“三張清單”,編制專業設置和產業發展匹配分析報告,特別要對與區域產業發展匹配度低、學生跨省實習和就業較多的專業點進行分析,提出優化調整意見。要組織學校科學自主設置專業或專業方向,超常佈局增設急需緊缺專業,大力改造升級現有專業。
針對優化專業設置,《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雙高建設計劃”學校和其他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圍繞本地區重點產業、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實施高技能人才集羣培養計劃。採取“頭部企業+高水平學校+行業組織”三組長制,組建校校聯合、企企聯手、校企對接的改革集羣,認真梳理產業升級、技術變革、工藝改進情況,三組長牽頭制定專業優化調整方案。以專業設置調整爲牽引,推進專業、課程、教材、教師、實習實訓五個教學關鍵要素聯動改革,把行業、產業、企業標準轉化爲教育教學標準和人才培養標準,推動人才培養由傳統知識傳授向綜合能力提升轉變。
《通知》指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專業退出機制,對於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管理混亂、培養質量低下、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2年低於60%、對口就業率連續2年低於50%的專業點,採取必要的調減、暫停招生等措施,並組織整改,情節嚴重的應責令撤銷;及時撤銷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要嚴格落實“將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於50%的高校予以減招”要求。要科學規範專業方向名稱設置,不能與專業目錄中已有專業名稱相同,不能涉及國家控制專業對應的相關職業(崗位)。同一專業不同學制應分別備案。要嚴格按照專業設置結果開展招生錄取工作,不得將未經備案或審批的專業安排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