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這筆費用下調!三大航司公佈細則→
2025年12月31日,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和中國國際航空發佈通知,自2026年1月5日(含)起銷售的客票,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
東航具體標準如下:
一、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20元。
二、按規定享受國內民航成人普通票價10%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
三、按規定購買國內民航成人普通票價50%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爲: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0元。
四、國際客票以系統實際計算結果爲準。
五、燃油附加費的起徵日期以原出票日期爲準,2026年1月5日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變更至2026年1月5日(含)以後,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南航具體內容爲:
一、航線距離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爲人民幣10元;航線距離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爲人民幣20元。嬰兒旅客免收。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減半收取,個位尾數不足10元時捨去尾數,即航線距離800公里(含)以下免收,航線距離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10元。實際收取金額以系統計算結果爲準。
二、2026年1月4日(含)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在2026年1月5日(含)以後進行變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國航具體內容如下: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每航段爲人民幣1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每航段爲人民幣20元。
嬰兒旅客免收;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標準減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費標準調整爲10元/人。具體收取金額以系統自動計算結果爲準。
二、2026年1月5日(不含)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在2026年1月5日(含)以後進行變更,不再退還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費用。
此前報道
12月29日,機票銷售平臺飛常準App發佈消息稱,已接航司通知,自2026年1月5日0時起,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將進行下調。
調整後的具體標準爲: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成人旅客燃油費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成人旅客燃油費收取20元。與此前相比,兩類航段的燃油費分別下調了10元和20元。
此外,殘疾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線,免收燃油附加費。
按規定享受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則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
來源|央廣網、澎湃新聞等
編輯|王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