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明確!2026年上海繼續開展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的靴子落地後,上海明確,2026年將繼續開展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
據悉,自2026年1月1日起,上海按照“個人消費者報名、公證搖號、中籤獲取資格”方式,開展我市汽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活動。個人消費者憑在上海開具的有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參加報名。經公證搖號取得資格的個人消費者,可按規定提交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原則上每月開展一輪報名。
在汽車報廢更新方面,2026年,上海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3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5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9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12%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1.5萬元。
個人消費者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其所提交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均應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應在上海市開具或辦理。參與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爲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在汽車置換更新方面,2026年,對個人消費者通過售賣方式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對換購符合上述條件新能源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8%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1.5萬元;對換購符合上述條件燃油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6%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1.3萬元。
個人消費者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其所提交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所載明的開票日期,以及轉讓的乘用車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最近一次轉讓登記日期和新購置乘用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註冊登記日期,均應在2026年1月1日之後。參與申請補貼的乘用車舊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爲同一個人消費者。所轉讓的乘用車舊車,應當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所新購置的符合條件的乘用車,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應在上海市開具或辦理。
每名消費者在2026年內只可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