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博士可以拿兩個學位?“博士+碩士”雙學位試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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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了《“博士+碩士”雙學位項目試點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什麼是“博士+碩士”雙學位項目?將如何進行試點設置呢?

“博士+碩士”雙學位項目由試點高校自主設置,圍繞科技發展、產業變革、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等重大需求,依託具有顯著優勢的學科專業和學科交叉平臺,組織多學科交叉融合、協同育人,支持項目學生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同時攻讀另一個學科專業的碩士學位,培養高層次複合型人才。

“博士+碩士”雙學位項目試點堅持“少而精”

《辦法》指出,“博士+碩士”雙學位項目試點設置工作堅持“少而精”。

一是試點高校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學科交叉平臺建設情況、人才培養質量等因素在博士學位授予資格自主審覈單位範圍內遴選確定。

二是有關高校依託學科交叉平臺、跨學科創新研究團隊、科研項目等情況有組織地論證並試點設置少量項目。

三是項目的培養對象應是少數有能力在完成博士學業同時可以攻讀相關碩士學位的博士研究生,項目學生應分別達到學位授予單位對於兩個學位的要求,方可申請相應學位。

設置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機制

項目由試點高校嚴格按照有關要求,以備案制方式進行設置。試點高校設置項目的兩個學科專業原則上均應具有博士學位授予資格。博士學位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應居於國內前列。要嚴格論證制訂項目設置方案、實施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組織專家評議並在指定信息平臺公示,完成備案後方可實施。項目應注重對學生跨學科視野和能力的培養,並設置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機制。

面向在校博士研究生開展二次遴選

此外,《辦法》還強調,探索開展“博士+碩士”雙學位項目,要嚴把質量關。

項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研究生開展二次遴選,項目學生須以不同的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申請博士、碩士學位,並分別達到兩個學位的要求。項目學生在獲得博士學位同時或之後,方可獲得碩士學位。

同時,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對培養過程和學位授予質量開展動態監測,對出現培養質量問題的試點高校進行約談、限期整改等,項目實施、人才培養出現嚴重問題的,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後撤銷相應學位授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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