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拒絕“賭博式育兒”!“童星夢”再美,不如守護孩子的無功利成長
從直播間“簽約即上戲”的話術轟炸,到線下數萬元“造星套餐”的精準圍獵,“兒童造星”灰色產業鏈正以“夢想”爲餌,收割無數家長的焦慮與錢包。
短劇數據平臺WeTrue數據顯示,僅今年5月短劇榜單TOP50中萌寶類型題材佔比約20%。短視頻與微短劇的爆發式增長,疊加部分少兒培訓機構轉型,催生出“招募-培訓-包裝-收割”的閉環套路。機構以“影視經紀人”“成長規劃師”等頭銜造勢,用“高辨識度”“氣質獨特”等話術捧高家長期待,再通過模卡費、包裝費、課程費等層層加價,將“試戲”異化爲“賣課”。
據國家廣電總局公佈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從事未成年人節目製作、傳播活動,應當自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尊重未成年人發展和成長規律,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即便影視產業需要小演員,這仍是一個“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行業,無序“兒童造星”將帶來多重隱患。
首當其衝的是經濟負擔。影視行業塔尖資源稀缺、塔基人數龐大的結構性矛盾,註定絕大多數孩子只是產業鏈上的“消耗品”。一些經紀機構爲招攬孩子,虛假承諾進組,引發合同糾紛、維權困難。其次,兒童身心健康亦受衝擊。短劇拍攝節奏快,不少小演員面臨高強度安排,熬夜、暴曬、淋雨等。“有戲就請假,學習讓位於演出”的產業化運作,將“成名要趁早”等功利價值觀植入兒童成長土壤。
更致命的是內容導向。不少短劇爲提高話題度與曝光度,劇情狗血、粗製濫造。兒童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尚未完全成形,易在潛移默化中遭受“拜金”“撒謊”“攀比”等負面情節的侵蝕。
亂象叢生的背後是行業規範的缺失、平臺責任的懸空,更是家長認知的偏差。如何斬斷黑手?監管層面,加快出臺兒童演藝行業專項規範,明確培訓收費、工作時長、內容審覈等標準,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與合同欺詐。兒童演藝合同需經監護人“書面同意+司法備案”,建立“預付學費第三方存管制度”,減少經濟糾紛。網絡平臺強化審覈責任,對“保過”“內推名額”等誘導話術精準封堵,對兒童參演內容前置分級過濾。行業協會應建立經紀機構黑白名單制度,提升行業透明度。
更重要的是,家長需摒棄“賭博式育兒”心態,認清99.9%失敗率背後的功利陷阱。須知,“一夜成名”、天賦異稟者,畢竟少之又少。君不見,成年科班出身的藝人有多少仍在其他行業謀生;遑論尚在“白紙階段”的未成年人。影視產業對童星的真實需求,從來不是靠付費包裝催生的“速成偶像”,而是尊重成長規律的自然發掘。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童年只有一次,教育應迴歸正確的三觀塑造和引導,讓每個孩子都能在無功利的呵護中從容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