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躺拿國獎” 明碼標價?科創競賽容不得“掛名牟利”!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大賽、“挑戰杯”等旨在扶持創業的賽事,如今卻被部分中介盯上,變成了明碼標價的“商品”。有媒體報道,一些中介機構通過“掛名”和“項目整體售賣”的方式,在網上出售這些賽事獎項,聲稱能讓合作學生“躺拿省國獎”,售價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媒體調查顯示,有公衆號在網上公開宣稱可以幫助學生拿下“國創賽”“挑戰杯”“三創賽”等獎項,甚至推出“定製保獎”服務,針對沒項目、沒隊友卻想參賽的同學,專門提供“掛名拿獎”業務。
2003年,教育部發布通知,倡導積極開展大學生科技競賽活動,此後又將84項賽事列入競賽目錄。然而,隨着中介機構將大學生賽事異化成牟利工具,各類競賽作弊現象屢見不鮮。早在2018年,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就曾曝出部分參賽論文相似度較高的問題。
學生們對這些大賽獎項之所以趨之若鶩,獎項也被公然叫價,核心原因在於獲獎與否直接關係到衆多大學生的切身利益。例如,國家級競賽獎項是不少高校研究生推免(保研)資格的硬性指標或重要加分項,部分獎項還與獎學金評定直接掛鉤。
對於學生羣體而言,網上花錢買獎,看似是一條“捷徑”,實則暗藏多重風險:不僅有可能遭遇詐騙,更要承擔造假帶來的嚴重後果。買獎行爲和學術不端行爲一脈相承,一旦弄虛作假的行爲被查實,涉事學生將面臨取消參賽資格、紀律處分等嚴厲懲罰;此外,相關記錄還會被計入誠信檔案,對未來的學術研究和職業發展造成負面影響。一時的“捷徑”,可能變成終身“彎路”;用金錢買來的獎項,也抵不過誠信的分量。
一項旨在提升大學生創新能力的賽事獎項,倘若淪爲可以公開買賣的商品,最終必然導致獎項含金量大幅縮水。試想,當招聘或評審環節面對一份印有“國獎”的學生簡歷時,評委還要額外甄別獎項的真實性,這將對賽事的整體公信力造成怎樣的衝擊?
要遏制這股歪風,網絡平臺需強化監管力度,賽事舉辦方更要把牢審覈門檻,嚴防花錢買獎、掛名搭便車等不良行爲。對於教育部門而言,更應加快完善多元化的大學生評價體系——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只有打破“唯獎項論”的單一評價體系,才能從根源上剷除賽事“買賣”的生存土壤。讓科創競賽迴歸鼓勵創新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