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總工會發出《提示函》!事關勞動報酬、支付規範、最低工資!
2025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公開提示函
全市各用人單位:
及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關乎勞動者切身利益與社會公平正義、和諧穩定大局。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欠薪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上海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現就規範勞動報酬支付事宜提示如下:
一、依法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及國家規定,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剋扣、無故拖欠,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等替代支付。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前後,應提前足額支付工資,不得擅自順延。依法保障勞務派遣、外包等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益。
二、明確勞動報酬相關勞動規則
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新就業形態領域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由平臺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明確勞動定額標準、抽成比例、計件單價、勞動報酬支付週期、考覈辦法等勞動報酬規則。
三、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平臺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適用勞動者實際工作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四、規範勞動規章制度制定
制定、修改或決定勞動報酬等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並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應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保障職工的知情權與參與權。
五、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專項要求
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按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建設單位須及時足額向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超過1個月,涉及履約擔保的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從源頭防範欠薪風險。
上海市總工會將以治理欠薪冬季行動爲契機,深入開展工會公益法律服務,通過法治宣傳、勞動法律監督、爭議協商調解、法律援助等多種形式,密切關注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
上海市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