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別讓虛擬打賞吞噬真實人生:理性底線與平臺責任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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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亡、家庭並不寬裕的 23 歲村民黃某,因主播在直播間的誘導,一年內向主播打賞超 150 萬元;某市服裝商城出納挪用 2000 多萬元公款打賞主播,最終公司倒閉,本人被判有期徒刑 13 年。央視報道的這些極端案例,揭開了直播打賞亂象的冰山一角 —— 在部分主播的套路下,不少人陷入非理性消費的漩渦。

近期,中央網信辦發起 “清朗・整治網絡直播打賞亂象” 專項行動,緊盯低俗誘導、虛假人設、誘導未成年人打賞等突出問題,累計處置違規直播間 7.3 萬餘個、賬號 2.4 萬餘個,嚴打大粉絲量違規主播,對各類打賞亂象行爲形成震懾。

直播間內外,主播的套路設計大多能夠精準收割情緒需求。有的靠低俗擦邊內容博眼球,有的以 “交友”“創業支持”等預期綁定情感,更有甚者通過 PK 賽制造競爭氛圍,利用粉絲的虛榮心刺激打賞。而平臺的盈利機制無疑助長了打賞亂象:打賞金額中,平臺先分走 50%,剩餘部分由主播與經紀公司分成。此外,不少平臺還有經紀機構月流水超過500萬元,可以額外拿獎勵的條件。

在流量與利益的雙重驅動下,平臺顯然不能只做 “甩手掌櫃”。其 50% 分成背後,理應承擔明確的審覈、預警、止損義務,並承擔第一監管責任。

本次專項行動中,涉事平臺已啓動整改:優化排名規則,防範惡意刷榜;調降單個禮物及單次打賞上限;部分平臺更對大額或連續高額打賞設置 “冷靜期”。未來監管層面可建立打賞分級備案制,對未成年人打賞實行溯源追償;平臺應設立風險準備金,對誘導打賞導致的損失承擔連帶賠付責任。

直播打賞本身是正常的數字消費。如果是出於對主播正常表現的認可而打賞,本不可厚非,但對於利用套路誘導網民的 “打賞” 行爲,未來還應加強整治力度。對網友而言,直播間的 “榜一大哥” 喊得再動聽,也抵不過現實生活的溫情。若想尋求情緒價值,朋友聚會、興趣社羣等真實社交場景,遠比虛擬世界的套路互動更有溫度。

除了監管亮劍、平臺擔責,用戶更需保持理性。讓數字消費迴歸健康本質,虛擬狂歡纔不會吞噬真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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