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塔尼亞胡就所涉貪腐案提交赦免請求,曾多次以健康等理由“拖延避審”
以色列總統府11月30日發表聲明說,以總理內塔尼亞胡已向以總統赫爾佐格提交一份赦免請求。內塔尼亞胡目前正因貪腐案受審。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衆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爲以色列首個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該案中,內塔尼亞胡及其家人涉嫌在2007年至2016年間,從以色列商人、好萊塢製片人阿爾農·米勒漢處收受價值約28萬美元的物品。作爲回報,內塔尼亞胡直接或間接向對方提供好處。
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最高刑罰將是10年監禁,因欺詐和違背公衆信任將合計面臨3年監禁的最高刑罰。自2020年審理啓動以來,內塔尼亞胡多次以戰事、外訪、健康等理由“拖延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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