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公佈犯罪嫌疑人王俊凱(男,36歲)全名?義烏警方回應
11月25日,義烏市公安局發佈通告:2025年9月16日,我局對犯罪嫌疑人王俊凱(男,36歲,浙江省義烏市人)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一案立案偵查。
爲查明案情、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請涉及該案的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借款協議、轉款交易明細和收取利息明細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義烏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覈查登記。請案件當事人於2025年12月31日前及時報案登記,避免因逾期報案影響自身合法權益。
有網友質疑,警方爲何會公佈犯罪嫌疑人王俊凱全名,而不是王某某、王某凱。
11月26日,向陽視頻就此事致電義烏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表示系犯罪嫌疑人個人作案,必須公佈全名,不然集資參與者不知道(他)是誰。
此前義烏公安也有在通告中公佈嫌疑人全名的情況,例如2024年12月30日,其曾發佈“關於劉晶晶涉嫌非法集資案集資參與人報案登記事項的通告”,亦是非法集資案,同樣公佈嫌疑人全名。
來源丨向陽視頻、義烏公安
編輯丨錢家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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