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網紅、網店被曝逃漏稅,流量做不了 “免稅金牌”
最近,稅務部門曝光了6起網紅和網店偷稅案件。國家稅務總局的數據顯示,2024年,稅務部門對169名網絡主播開展檢查,累計查補稅款8.99億元。
主播帶貨、網店賣貨偷稅漏稅已是老生常談。2021年,曾經的帶貨一姐主播薇婭就因偷稅上億元而直接退網。2023年,小楊哥因“直播帶貨佣金未依法申報”被稅務部門約談。經查,其團隊通過各種方式隱匿收入,少繳稅款超5000萬元。
網紅主播在稅收面前接連“翻車”,究其原因,首先還是利益驅動。不少頭部網紅帶貨主播年收入高達百萬、千萬甚至億元。在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的最高稅率達45%,這意味着高收入網紅如果按正常標準,需要繳納大額稅款。爲了讓更多收益留在自己手裏,不少網紅抵制不住利益誘惑,選擇鋌而走險,偷稅漏稅。
此外,作爲新興行業,網紅、網店等新商業業態的收入結構複雜且隱蔽,給偷稅提供了便利:坑位費、銷售返傭,還有平臺獎勵、粉絲打賞等,這些收入來源分散且部分難以界定類別。還有網紅還會通過本人及親屬身份註冊多個個體工商戶,分散銷售收入;再加上貨源地直髮的模式,其真實經營規模很難被覈實,都爲偷稅漏稅創造了條件。
其實,無論是網紅還是網店,偷稅漏稅的結果無外乎退圈和事業崩塌。從頭部主播到網紅因逃漏稅失去的不僅僅是公衆信任,後續還會面臨各類疊加的法律處罰。
對網紅、網店來說,流量非但不是“免稅金牌”,更應是“事業護城河”。依法納稅是每一個經營主體的法定義務。網絡平臺絕不是法外之地,在公民義務面前,稅收也不存在“特殊羣體”;收入越高,越應該敬畏法律。從演藝界到網紅、網店,對任何羣體而言,只有依法納稅才能獲得長久的流量和利潤。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