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08元預訂三亞酒店,入住半小時要求退房遭拒,一頓操作結果倒賠3萬元
三亞市海棠區某酒店店長熊先生介紹,一名江西籍女顧客通過網絡平臺支付108元預訂了酒店一間客房,並在10月28日零時55分許辦理了入住手續。 然而半小時後,該顧客以“行程有變”爲由,通過平臺申請取消訂單。
“按照平臺規則,已實際入住的訂單無法退款,我們也向她解釋了房間已產生清潔成本,並提出可以免費升級換房,但她堅持要退。”熊先生介紹,顧客隨後又以“環境差、隔音不好”爲由要求退房費,遭拒後撥打110報警並投訴至政務服務熱線。
而此後發生的事情,讓酒店感到震驚......
水龍頭開着。(視頻截圖)
“積水從二樓滲到一樓大廳,我們才發現異常。”酒店負責人錄製的視頻顯示,房間洗漱臺洗手池的水龍頭打開着,水溢出來流了一地;被褥、枕頭、牀單等被丟進了淋浴區,花灑也在放水;沐浴露、洗髮水被倒在了被褥上。
被褥等被扔進淋浴區。(視頻截圖)
“水從凌晨2點一直流到天亮,房間內積水嚴重,牆體和地板也因長時間浸泡受損,初步估算損失近兩萬元。”該負責人推測,應該是女子報警後等待民警到場期間所爲。事發後,酒店立即向林旺派出所報案,並提交了監控錄像、現場視頻等證據。“平臺規則明確‘入住後不可取消’,我們處理流程合規,她的行爲已超出正常維權範疇。”熊先生說。
酒店一樓天花板滲水受損。
記者瞭解到,警方接到報警後傳喚了當事女子,經普法教育女子認識到自身錯誤,最終,雙方協商達成和解,女子向酒店賠償了近3萬元。
律師表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面臨拘留或罰款;若損失超過5000元,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都市快報、海南特區報、大象新聞編輯|王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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