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權錢交易!上海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原副主任吳斌被公訴
記者10月3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上海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吳斌(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斌先後利用擔任嘉定區團委書記、原黃渡鎮黨委書記、真新社區(街道)黨工委書記、江橋鎮黨委書記、原閘北區副區長、閔行區副區長兼莘莊工業區管委會主任、原上海市民防辦公室副主任、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託,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加快行政審批、協調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吳斌 資料圖
曾任上海市閔行區副區長
吳斌,1970年3月生,上海市人,中共黨員,1989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助理工程師。
曾任嘉定區團委書記、黨組書記,區青聯主席,區信息辦(信息委)黨組書記、主任,黃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真新社區(街道)黨工委書記,江橋鎮黨委書記,閘北區副區長,閔行區副區長等職。
2025年5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吳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大搞權錢交易
9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吳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吳斌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大額錢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吳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上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斌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丨檢察日報正義網
編輯丨吳澤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