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拉·卡特,愛爆粗口的“文學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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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女巫”安吉拉·卡特是當代最具影響力的作家之一,被石黑一雄、伊恩·麥克尤恩、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等大作家擁戴爲一代文學教母,她的作品《焚舟紀》《明智的孩子》等在國內外都擁有無數讀者。

她的父親傳給了她粗俗的語言和對印刷品的喜愛,因此她堅持撰寫書評的同時,一直煞費苦心地用藍筆畫去她的本能反應(比如“爛透了”),以便給出更客觀的評價。她將自己十五年來寫作的大量書評選編爲文集《刪除咒罵》,以她一貫的銳利與大膽,洞悉一切,拆解一切。

刪除咒罵自序(節選)

我在自己的圈子裏是出了名地愛爆粗口。這是個常見的矛盾現象——那溫言細語的中年英格蘭淑女,一被激怒就破口大罵。這要怪我的父親,他既非英格蘭人也非紳士,而是個蘇格蘭記者,他傳給了我粗俗的語言和對印刷品的喜愛,因此在過去的十五年多時間裏,他的女兒一直堅持撰寫書評,又一直煞費苦心地用藍筆畫去她的本能反應(“爛透了”),以便給出更均衡而客觀的評價。

父親的牀邊有一櫃子企鵝經典文學譯本。荷馬、修昔底德、阿普列烏斯。母親更偏好鮑斯韋爾和佩皮斯——她熱愛流言蜚語,尤其是古代的流言蜚語,但她不信任小說,因爲她相信小說給人一種不切實際的世界觀。有一次,她抓到我讀一本長篇小說,訓斥道:“別讓我逮到你再犯,想想艾瑪·包法利身上發生的事吧。”父母都在十五歲那年離開學校,他們是最後一代腦子裏對書報充滿好奇的人。

在中世紀道德劇《世人》(Everyman)中,“知識”說:“世人,吾當與汝同行,爲汝導引,於汝急需之時與汝相依。”老版世人書庫的出版物就將這句話印在封面內側,這是他們的標語。(恢復出版的世人書庫欣然採用了同一句標語。)我還記得另一句標語是“一本好書是一位大師珍貴的血脈”,或類似的意思。我們喫飯時也攤開書本。在每頓飯的間隙,尤其是食物定量配給時期,母親喜歡讀烹飪書。上學時,我們是班上唯一家裏沒有電視機的人。父親退休後,他們終於有了一臺,據說是給他看新聞用的。此後就一發而不可收了。

儘管我與書相伴成長,成年後也長時間泡在書堆裏,以寫書爲生,還很享受寫作書評,但我能鎮定地想象那個日益逼近的科幻小說般的未來世界,在那裏,信息和敘事愉悅感通過電子途徑傳播,而書會成爲古雅的、文物收藏式的小衆愛好。然而我對自己說:這可不會發生在我的時代。書到底只是思想的載體——像瓶子一樣;重要的是書的內容。話雖如此,但我得承認自己對書,對它們的觸感、它們的氣味抱有一種類似崇拜的態度。但不管怎麼說,寫作一事尚未存在時,人們就對彼此講故事,教會彼此事物的名稱,猜測萬物的意義(很少得出什麼結論),談論動物習性,創作菜譜,他們無疑會繼續這麼做,因爲真正重要的是敘事。

所有的書都包含敘事,連烹飪書和汽車維修手冊也一樣。敘事是用語言寫下的,卻是在時間中形成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當作家們創造一種讓故事在其中展開的時間時,他們都在創造一種仿製時間,也在與我們的時間、讀者的時間,即讀故事所需的時間玩一種複雜的遊戲。一個好作家能讓你相信時間是靜止的。

然而哪怕作家忍住不談論死亡,死亡也依然是一切故事的終點,也是我們的時間終止之處。山魯佐德知道這點,因而她不停地從上一個故事裏編出新的故事,絕對不到能說“這就是結局”的地步。因爲它本可能就是結局。我們如走鋼絲藝人般沿着故事線行進。那就是我們的生活。

但又不止於此。巴釐人在做好屍體下葬的準備後,會開展一場馬拉松式的朗讀會。他們從民間故事集中選取一些來高聲朗讀,不停歇地讀,一天二十四小時,連讀好幾天,以便驅趕魔鬼。

這足以說明敘事的重要性,也應當解釋了爲何這本書絕大部分文章是在探討形式至純的故事,也就是說探討虛構的故事,以及作家用來消解終結之必然性,用來驅趕魔鬼、使其永遠不得靠近的技巧。

不過,別以爲我不喜歡真正的小說——我確實喜歡小說!真的!全然不顧母親的警告。但如果一個滑稽女傭干擾了一部真小說的情節發展,我會將這本書砸到牆上並口出穢語,因爲關於她的創造者如何看待這個世界,這類滑稽女傭的存在透露了太多信息,超過了我想了解的。

因爲所有虛構、所有種類的寫作其實都存在於幾個不同的層面。D.H.勞倫斯說,“永遠別相信講故事的人,相信故事”,他是對的,即便他不希望他的故事遭到如此對待。如果你細心閱讀,故事能告訴你的就會超過作家所知道的,還往往大大超過他們願意暴露的。故事會無意間說出作家認爲重要的事物和人,以及最關鍵的——爲什麼。稱之爲弦外之音吧。

我並不認爲作家(哪怕是偉大的作家)是先知或聖人,或彌賽亞式的人物。寫作是一項孤獨的案頭工作,而在某個11月的下午五點左右,你已經一整天見不着任何人了,這時一點自大狂妄想法倒可以聊作慰藉。不過,我在這本書裏寫到的一兩個人確有彌賽亞式的抱負,而且我是支持自命不凡的;此外,我很高興伊恩·辛克萊爲把瑪格麗特·撒切爾拉下臺出了一份力。但在我看來,那並非先知的天賦,而是時代在通過某些作家發光,讓我們以爲他們比我們看得更清楚,實際上卻是他們讓我們看得更清楚。稱這類作家爲預言家、先知,是一種簡略的表達。我想自己還會把約翰·伯格和威廉·巴勒斯劃入這一類,大概還要加上J.G.巴拉德,克里斯蒂娜·斯特德當然也是。

除此之外,我想寫的是給我帶來樂趣的作家。愉悅一貫受到英國媒體的批評。我支持愉悅。我希望周圍能有更多樂子。我也喜歡爭論。在本書的幾篇文章中,還有一種強烈的怒氣在驅動。沒有爭論的一天,就像不放鹽的雞蛋一般寡淡。

我將這十五年間寫作的大量書評根據不同的興趣點劃分爲幾個部分。講故事,是的。食物和食物的符號學。我的國家,這個后帝國主義時期亂糟糟的英國,既不同於我童年時艾德禮治下樸素莊嚴、平等主義的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也不同於我剛成年時狂歡的六十年代,而是粗聲喧鬧着,比以往陰森得多。還有關於美國(Amerika)的部分。請注意,我用了卡夫卡的拼寫作爲這部分的標題。

這些文章不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因爲直到三十五歲徹底成熟前,我都沒有寫過嚴肅的評論;那時我的口味差不多定型了,我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但不時會出現令我大爲驚異的新事物,現在也一樣。雖說時間線不連貫,口味卻是穩定的。這些年,我沒怎麼變。也許現在用的形容詞更少,心地也更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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