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爲熱度“直播約架”,流量至上的鬧劇當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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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挑起熱度,某地網絡主播譚某在直播間對當地一位流量較高的主播實施惡意言語攻擊,多次揚言要 “當面解決問題”。警方介入後,譚某仍不依不饒,甚至衝入對方直播現場摔砸手機、動手打人,最終被依法刑事拘留。央視近期也報道了多起網絡直播惡意引流案件。流量變現誘惑下,網絡直播領域的惡意炒作亂象正在引發廣泛關注。

如今各類短視頻平臺上,部分主播爲快速吸粉,將 “製造衝突” 當成了流量捷徑。有的專門辱罵粉絲量高的同行,秉持 “粉絲多就去罵,搶對方粉絲” 的扭曲心態;有的還靠編排劇本製造網絡熱點炒作帶貨,把“秀場不演戲,賺錢都費力”當做直播準則。今年 9 月,警方就通報了一起直播街頭 “求婚” 的炒作事件,涉事人員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更荒誕的是,據警方披露,部分主播還耍起了 “雙面操作”:直播間裏惡語相向,私下卻私信被攻擊者,坦言是 “炒作” 並相約合作博流量。

這類亂象的根源,在於流量變現邏輯異化下的畸形競爭。主播層面,粉絲量、點擊率與收益直接掛鉤,部分主播將 “衝突”“爭議” 當作快速漲粉工具,加之 “流量至上” 氛圍催生焦慮、法律意識淡薄,進而形成跟風炒作的惡性循環。平臺層面,算法以 “停留時長”“互動率” 爲核心,衝突內容易被優先推送,間接鼓勵了惡意炒作;且實時審覈難度大、對違規行爲處罰力度輕,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亂象滋生。

需要明確的是,網絡絕非法外之地。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網絡辱罵、造謠等行爲涉嫌侵害他人人格權與名譽權,若傳播範圍廣、影響惡劣,可按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互聯網上的惡意炒作行爲危害深遠。對直播行業而言,會引發 “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導致優質內容創作者被邊緣化,行業淪爲 “低俗娛樂” 的代名詞;對社會來說,線上衝突一旦延伸至線下不僅擾亂公共秩序,還會向公衆尤其是青少年傳遞 “靠衝突獲利” 的錯誤信號,扭曲社會價值觀與網絡輿論環境。

整治此類亂象,需多方協同發力。主播應摒棄 “流量捷徑”思維,以優質內容立足行業;平臺需優化推薦算法、升級實時審覈技術,對惡意炒作保持 “零容忍”;監管部門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跨平臺聯合執法,切實提升違法成本。

流量泡沫終會破裂,低俗炒作註定走不遠。直播行業的生命力,終究在於優質內容的創作與輸出。唯有嚴守法律與內容底線,才能徹底擺脫 “低俗炒作” 的標籤,迴歸健康發展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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