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部門最新提醒:這一區域交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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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進博會開幕在即

上海公安部門最新消息

進博會期間

公安交管部門將管控範圍

維持在2-3平方公里範圍

管控時間爲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時至21時

管控範圍示意區

針對管控區域經營、生活有出行需求的居民和企業,警方將會同物業、居委,統一登記並免費發放車輛通行證,保障企業和羣衆日常出行需求。

此外

今年進博會

盈港東路(蟠秀路-諸光路)

不再採取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管理措施

方便沿線市民短駁前往地鐵站

進一步提升慢行交通便利性

盈港東路(蟠秀路-諸光路)不再限制非機動車通行

上海公安部門推出

5項20條政務服務優化舉措

聚焦展客商、企業和觀展人員的需求,上海公安部門推出5項20條政務服務優化舉措,涵蓋出入境服務、警企直通車服務、道路交通組織、國展中心內部通行便利、證件註冊和管理等五大方面。

上海公安5項20條進博會服務舉措具體內容

上下滑動閱讀

(一)優化升級出入境便利服務“組合包”

1、首次將電子口岸簽證適用範圍拓展至進博會,爲上海單位邀請的外籍展客商提供電子口岸簽證入境便利。

2.依託上海口岸簽證便利協作機制,首次爲外省市企業邀請的外籍展客商提供口岸簽證辦理入境便利。

3.首次爲境外組團來華參觀進博會的普通觀衆提供口岸團體旅遊簽證入境便利。

4.爲往屆外籍展客商、專業觀衆提供精簡材料、壓縮時限快速辦理簽證服務。繼續爲外籍展客商提供換髮多次入境簽證便利服務。

5.優化國展中心境外人員服務站服務能級,爲外籍展客商提供當場辦理相關停、居留證件便利,爲港澳臺參展商提供加急換、補發相關出入境證件服務。

6.依託海外人才服務“直聯平臺”,優化升級公安出入境服務包,爲境內參展企業“走出去”提供24小時港澳智能簽註服務等出入境辦證服務。

7.對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免簽入境外籍展客商,提供辦理相關停居留證件便利,方便其在免籤停留期滿後,繼續開展商貿活動。

8.以外國人永居證便利化應用爲契機,協調進博局在進博會官方網站中將永居證列入報名信息選項。

(二)提升進博警企“直通車”服務能級

9.在進博會現場開設“藍鯨護企工作站”進博服務點,爲參展企業提供報案、諮詢、指導等現場服務。

10.依託市局門戶網站,建設進博安保專欄,廣泛收集展客商意見建議,結合工作分工,線上集中答疑解惑。

11. 強化進博局直通工作機制,優化展商服務系統、進博客服熱線 “警企直通”專欄欄目設置,新增“藍鯨護企”線上服務專欄。

(三)優化道路交通組織管理

12.在去年進博會期間非機動車管控措施的基礎上,取消盈港東路(諸光路至蟠秀路)段非機動車限行措施。

13.沿用第七屆進博會5處即停即走點位,保障網約車等車輛臨時上下客需求;協調高德、百度推出“交警提示”功能,引導非持證參展車輛智能選擇落客點,均衡各停車場流量。

14.維持2-3平方公里通行管控範圍,進一步排摸沿線單位、居民用車需求,按需發放車證,減少對社會通行影響。

(四)提升國展中心內部通行便利

15.新增4.1H館12、13號門安檢驗證口作爲平峯期人員出入口,縮短進館排隊時間。

16.保留國展中心內部4處即停即走點位,擴大可通行車輛種類、增加“停車證”額度,增加國展中心內部接駁電瓶車數量,壓縮接駁時間。

17.推動國展中心內部展客商停車位增加至2803個;新增將北廣場展客商停車區域小客車位增加至900個。

(五)優化證件註冊和管理

18.進一步優化人員證件複用,將符合條件的第5至7屆歷史證件激活複用,節約參展、辦展成本。

19.新增洲際酒店電子驗證點位,將紅線內電子驗證通道增加至11個點位、20套電子驗證門。

20.將展會註冊系統截止時限從10月中旬延長至10月底,並根據展會組織方需求,視情開放臨時性註冊通道。

上海發佈三項通告

爲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確保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順利舉行,市政府發佈《關於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檢查的通告》《關於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易製毒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關於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檢查的通告

爲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確保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順利舉行,現就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對本市範圍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及其隨身物品的安全檢查通告如下:

一、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嚴格落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檢查措施,在常態安全檢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臨檢抽查。對可疑的人員和物品,應當做到必問、必查,防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物品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二、市民乘坐軌道交通、公交車、長途客運車、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應當主動配合接受安全檢查,自覺維護公共安全。發現他人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應當積極勸阻;經勸阻無效的,應當立即向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或公安機關舉報。

三、公共交通運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乘客攜帶危險物品或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對堅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拒不接受安全檢查擾亂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易製毒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爲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確保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順利舉行,現就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本市範圍內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易製毒化學品五類危險物品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25年10月27日0時至11月10日24時,停止民用槍支彈藥配售、配購(含行政審批)。11月4日0時至11月10日24時,停止射擊競技體育運動單位、營業性射擊場等民用槍支使用單位實彈射擊訓練、經營活動,停止影視製作單位道具槍拍攝活動,所有民用槍支彈藥入庫封存,停止爆破作業單位實施爆破作業項目。

二、2025年11月1日0時至11月10日24時,車輛運輸危險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託具有武裝押運資質的保安公司進行押運:

(一)在本市範圍內,運輸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一類放射性物品的;

(二)在嘉松南路—嘉松中路—G2京滬高速—S20外環線—漕寶路—滬松公路—泗陳公路—嘉松南路合圍區域內,運輸二、三類放射性物品(醫療用短壽命放射性藥品除外),以及鹽酸、硫酸、丙酮、高錳酸鉀四種易製毒化學品中一種或幾種的。

三、2025年11月1日0時至11月10日24時,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進出本市的,應當從14個指定道口(洋橋公安檢查站、G15朱橋公安檢查站、葛隆公安檢查站、安亭公安檢查站、G2京滬公安檢查站、大盈公安檢查站、西岑公安檢查站、G50滬渝公安檢查站、G60滬昆公安檢查站、楓涇公安檢查站、亭楓公安檢查站、G15滬浙公安檢查站、新聯公安檢查站、東海大橋公安檢查站)通行。

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處罰。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爲維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上海地區低空空域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現就加強第八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民用無人機、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等類型。

二、2025年10月27日0時至11月10日24時期間,在本市禁止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飛行,但經依法批准用於物流運輸、應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載人交通等活動的除外。

三、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當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實名登記,並可通過“隨申辦”進行信息覈驗、飛行報告等便捷操作;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擁有者應當主動配合屬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關信息採集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施放、飛行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須具備與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飛行資質,遵守無線電管理有關規定,並依法預先向空軍,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或氣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開展作業。

五、對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及本通告規定,擅自進行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必要時,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丨上海發佈、上觀新聞

編輯丨錢家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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