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小米SU7碰撞後爆燃”:當事人涉嫌酒駕
10月13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佈警情通報,全文如下:
2025年10月13日凌晨3時18分許,我市天府大道南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後,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部門迅速到場處置。
經初步調查,當事人鄧某某(男,31歲)駕駛川AC****9號小型轎車,沿天府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車輛在通過天府五街路口進入天府大道南段後,與前方同向由李某駕駛的川AA****3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隨後越過道路中央綠化帶,起火燃燒。事故造成駕駛人鄧某某死亡,涉事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經檢測,鄧某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前報道:
來源|澎湃新聞、“成都交警”微信公號
編輯|王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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