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鄉大藏·裏耶 | 秦朝女性不僅能當戶主,還擁有財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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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年前的女性地位如何?從裏耶出土的戶籍簡可知,秦代也有女性作爲戶主的。

女子爲戶在秦漢時期稱爲“女戶”,即女子爲“戶人”(戶主)。對此,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皆有記載。《史記》《漢書》中屢次出現賜“女子百戶牛酒”。裏耶秦簡中多次出現女子爲戶人,通常記爲“某裏戶人大女子+人名”,如“南里戶人大女子分”“陽裏戶人大女嬰”“南里戶人大夫寡茆”“高裏戶人大女子杜衡”。這說明在秦漢時期,“女戶”是廣泛存在的。

“高裏戶人大女子杜衡”

秦朝女性還擁有財產繼承權益,並可能與男性承擔相當的社會責任。一枚裏耶秦簡顯示,秦始皇三十五年,一位叫“廣”的父親去都鄉政府登記,想把他的財產分給出嫁的女兒“胡”,有人、物、錢共計十一種,包括六萬錢和六位奴婢。這枚簡牘是當時都鄉鄉長“沈”出具的證明文書。六萬錢相當於當時成年男性滿勤工作20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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