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破除“地貧”基因就業歧視,體檢標準該“體檢”了
今年5月,某地一幼師被舉報“患地中海貧血”遭解聘,舉報材料是她產檢基因檢測報告。醫生證實,幼師3次體檢不貧血,是無症狀“地貧”基因攜帶者。而這並非個例,當地多名求職者在教師招聘中因產前檢查出攜帶“地貧”基因而被拒聘。這類事件凸顯了部分體檢標準已滯後於醫學發展,其帶來的歧視待遇有違就業公平。
作爲一種全球分佈最廣、累及人羣最多的遺傳性單基因病,地中海貧血廣泛分佈於我國南方地區。據《中國地中海貧血藍皮書(2020)》數據顯示,我國重型和中間型地貧患者約有30萬人,地貧基因攜帶者高達3000萬人。醫學上,明確區分“地貧基因攜帶者”與“地貧患者”。輕型“地貧”基因攜帶者無貧血症狀,血紅蛋白指標高於90g/L時,可正常工作和生活。
我國《就業促進法》明確禁止健康歧視。既然輕型“地貧”基因攜帶者不影響本人工作、生活且不會傳染他人,用人單位拒聘本質上是對“地貧”基因攜帶者的歧視,有失公允。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女性攜帶者因產檢暴露基因,男性攜帶者卻可能順利入職,這種雙重標準更顯不公。
爲促進公平就業,將“地貧”基因攜帶一律視爲患有“血液系統疾病”的體檢標準也該“體檢”了。廣西2024年的事業單位招聘體檢標準中,相關規定的表述是“地中海貧血(地貧基因攜帶者、靜止型、輕型)且血紅蛋白高於90g/L,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可給予合格。”廣東也有類似規定。
基因是先天的,就業制度可以後天改進。用人單位應當明確,以招聘體檢要求的項目報告結果爲準,而非將基因檢測結果作爲招聘依據。
就業公平不應失在基因裏。當醫學已驅散認知迷霧,制度更應跟上。唯有讓體檢標準紮根科學、迴歸公平,才能讓每個勞動者都擁有靠奮鬥實現人生價值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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