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女研究生楊某誣告性騷擾事件,說明了以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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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女研究生楊某舉報男同學肖某性騷擾,並起訴到法院。

學校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先行給予了肖某記過處分。

2025年7月25日,法院判決肖某性騷擾不成立,駁回女研究生楊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但楊某不認可法院判決,聲稱要繼續上訴。

這件事,與兩年前四川大學偷拍事件極爲相似。

2023年6月,四川大學女研究生張某在地鐵上懷疑一中年男士偷拍,經檢查手機並未偷拍後,張某仍然在網上發出男士視頻,聲稱該人是猥瑣男。

事件發酵引發輿論,張某最終向對方道歉並獲諒解,四川大學給予張某留黨察看留校察看處分。

這兩件事同屬於無中生有的誣陷。尤其是武大這件事,由於曠日持久且鬧到了法院,給男同學肖某造成了極大傷害。

唯一不同的是,武大的女生雖然不認可法院判決,但至今並未上訴,說明法院判決已經生效。

面對鐵的事實,可以說明以下問題:

第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

武漢大學既然未對法院判決提出異議,理應撤銷對男同學肖某的記過處分,更應對誣告的楊某作出處理。

但武漢大學至今不做處理。

作爲堂堂國家知名985高等學府,竟然如此漠視法律,實屬罕見。

第二,

武大校長回應媒體採訪,竟然聲稱:

仍在調查複覈,何時回覆要等待上級安排。

這可真是天大的笑話!

法院已生效的判決你還要複覈,複覈什麼,難道對法院判決有懷疑嗎?

如果有懷疑,你懷疑的依據是什麼?

如果沒有懷疑,爲什麼還要等待上級安排才能公佈處理結果。是官大還是法大?

在楊某舉報肖某性騷擾之後,武大第二天就對肖某給予了記過處分。

如今要處理楊某了,卻要等待上級安排。

這不擔當不作爲,懶政怠政庸政的不良作風,被武大校長表演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

第三,

武大和前兩年川大的女生都是高學歷研究生,尤其是武大的楊某還是學法律的。

《刑法》246條對誹謗罪的認定是,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有三點

1,

是否捏造事實並進行傳播。

楊某不僅捏造事實在網上傳播,而且起訴到法院。可見其行爲已到了登峯造極的程度。

2,

是否使他人名譽受到影響

性騷擾事件傳播後,近乎所有人都認爲肖某就是個性變態,名譽受到嚴重影響已成鐵的事實。

3,

後果是否嚴重。

楊某不僅在網上傳播,還向學校舉報,到法院起訴。致使肖某受到記過處分,入黨保研一票否決,本人精神已達到“創傷性應急障礙”(有病歷),多次自殺未遂。爺爺含恨而死。可見後果已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

楊某既然是學法律的,想必對以上條款相當熟悉。

知法犯法,楊某觸犯法律已到了明知故犯的程度。

總結:

綜上可見,

如今武大的楊某,在法院判決後,不僅不認罪,反而揚言肖某走到哪他就舉報到哪,並把肖某的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全部曝光在網上。同時還炫耀自己已保研成功,可以去香港美美地讀博。

對比武大楊某的斑斑劣跡,當年川大誣告他人的張某是受到留黨察看留校察看處理。

如今囂張狂妄的楊某會是什麼下場,我們拭目以待。

最後不得不再說一句:

武大作爲國內知名985高校,竟然培養出如此心狠手辣蛇蠍心腸品質惡劣之人,實屬教育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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