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這家法院發佈實施意見
爲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就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對標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目標,聚焦當前海洋經濟發展最新需求,上海海事法院結合海事審判工作實際,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今天,上海海事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上海海事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汪彤通報《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上海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鬍永慶介紹十個典型案例及五項亮點舉措。本場發佈會是“促公正 作表率——深入推進上海法院工作現代化”系列發佈會第17場。
圍繞“五個更加註重”
充分發揮海事司法職能
本次發佈的《實施意見》共十六條,分爲總體要求、工作舉措及實施保障三大部分。
總體要求提出,要持續提高政治站位,確保海事審判的正確方向,堅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海事司法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全過程。要充分認識司法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並準確把握相關司法理念,將促進發展、鼓勵創新與法治先行、穩中求進相統一。
工作舉措部分,聚焦當前海洋經濟發展趨勢,以海洋經濟主體司法需求爲基礎,以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爲目標。
工作舉措包括五項內容,分別是“更加註重創新驅動”方面,強調要依法支持海洋科技自主創新;“更加註重高效協同”方面,提出要依法支持海洋產業系統發展;“更加註重產業更新”方面,明確要依法支持海洋經濟綠色數字智能化轉型;“更加註重人海和諧”方面,強調要依法推動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更加註重合作共贏”方面,提出要積極營造協同共進的海洋經濟發展環境。
實施保障部分,主要涉及三項工作機制,分別爲積極打造國際海事爭議解決優選地、提升海事特色訴訟服務品質及強化涉外海事審判人才培養。
發佈典型案例和亮點舉措
強化司法裁判規則引領
此次發佈會,還選取了近年來上海海事法院服務保障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個典型案例,通過對基本案情、裁判結果和典型意義的解讀,闡釋司法裁判的法律觀點和依據。
十個典型案例涵蓋了海洋產業的各個方面,涉及海上風電平臺施工、港口機械設備出口、船舶建造經紀佣金、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電子訂艙平臺責任、郵輪延誤保險等方面,關係航運、貿易、港口建設、郵輪旅遊、綠色能源開發等海洋經濟發展領域。
在解紛效果方面,案例重點體現了“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通過判決、調解等不同糾紛解決方式,將矛盾糾紛進行實質性化解。比如,在一起涉2.4億元的海上風電平臺事故保險案中,上海海事法院就海上保險責任範圍、事故修理費用等問題組織各方進行充分磋商,抓住主要矛盾,引導縮小分歧,最終促成各方達成和解且實際履行到位,並迅速恢復企業生產經營。
同時,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契合《實施意見》提出的相關裁判理念,對海事審判中具有普遍意義的法律問題、海洋經濟發展創新領域的新類型問題進行明確的審判規則闡釋。比如,在促進船舶海上航行安全方面,適用國際海事組織規則,將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作爲船舶適航的裁判依據,切實維護船舶航行秩序。
會上,還同時發佈了五項工作舉措,包括“數助治理”跨境電商領域風險防控、建立並豐富長三角海事司法合作機制、發佈支持海事仲裁高質量發展海事審判白皮書、舉辦“造船業涉訴法律風險的防範與化解”專題研討會,及創設解除船舶扣押預擔保機制。這五項舉措是上海海事法院近年來爲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所採取的創新工作模式,得到行業的積極反饋,取得了一定的經驗成果。比如,“數助治理”跨境電商領域風險防控,不僅總結了上海海事法院在參與行業治理方面採取的系列措施,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上海法院在數字法院建設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上海海事法院將着力加強組織實施,充分發揮海事司法職能作用,不斷提升海事司法工作質效,將《實施意見》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汪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