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退稅發現自己被結婚8年,最新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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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省文山市未婚的羅女士辦理退稅時發現自己“被結婚”了,查詢後發現自己於8年前在安徽馬鞍山辦理了婚姻登記,但與結婚登記證上的“丈夫”完全不認識,也從未去過安徽。羅女士意識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於是在7月10日向居住地警方報案。

今天凌晨3時許,安徽省馬鞍山市含山縣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黎某(女,37歲)於2017年6月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該局正在深入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羅女士向記者介紹:“我今年4月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時,在婚姻情況一欄填了未婚,提交後,工作人員退回了我的申請,說根據查詢到的情況,我是有配偶的。”由於填寫情況與系統查詢結果不一致,羅女士需要提供未婚證明才能繼續辦理退稅,於是前往居住地民政局查詢。但根據查詢結果,羅女士於2017年在安徽馬鞍山市辦理了婚姻登記。“我完全不認識婚姻登記證上的那個人,也從沒去過安徽,但婚姻登記所用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上面的地址、身份證號、姓名都是對的。”羅女士意識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於是在7月10日向居住地警方報案。

7月11日,記者聯繫馬鞍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回應:“根據查詢到的信息,這次婚姻登記所用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都是真實的。婚姻登記時,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我們只會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也就是覈對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如果登記人和羅女士身份證上的照片比較像,確實可能會發生冒用身份結婚的情況。”工作人員還表示,在警方覈實情況後,如果這段婚姻確實是在羅女士被冒用身份的情況下登記的,民政部門將撤銷該婚姻登記,對羅女士以後的婚姻不會產生影響。



來源丨@含山警方、現代快報

編輯丨錢家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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