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一落馬女廳官被提起公訴
▲羅璇。圖據萍鄉市政府網站
記者梳理發現,羅璇去年5月被任命爲萍鄉市副市長,同年9月,她被通報已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最高檢通報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饒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被告人羅璇利用擔任樂平市委副書記、市長,景德鎮市昌江區委書記,江西省商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萍鄉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樂平市委副書記、市長,景德鎮市昌江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1975年1月出生的羅璇是湖北麻城人,1994年從景德鎮高等專科學校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後,進入景德鎮市珠山區裏村街道辦事處任團委書記,此後便長期在景德鎮任職,到2008年2月時,已任共青團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員會黨組書記、書記。
2013年2月,羅璇開始擔任江西省樂平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同年3月轉爲市長,2016年7月起,羅璇開始擔任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委書記,2020年9月起,任江西省商務廳黨組成員,同年10月同時任江西省商務廳副廳長。
2021年9月起,羅璇開始擔任江西省萍鄉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政協萍鄉市委員會黨組副書記等職。去年5月24日,萍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任命羅璇爲萍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僅僅4個多月後,去年9月29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通報,羅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2月,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了羅璇被“雙開”的消息,經查,羅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支付、報銷;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權爲他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來源丨萍鄉市政府網站、紅星新聞
編輯丨吳澤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