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入獄,戶籍地卻說“查無此人”?獄警歷時14個月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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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匯監獄,有這樣一名罪犯,她自述因爲車禍導致腦部受傷,記不清自己的身份信息,監獄歷時14個月,成功覈實了這名自報名罪犯的身份信息。

真實身份信息對罪犯日常管理至關重要,能有效防止罪犯使用虛假身份逃避法律制裁,是維護法律權威、彰顯公平正義、堅守安全底線的題中之義。

2023年7月,民警在排查罪犯檔案中,一個名叫王某一的罪犯引起了民警關注。檔案顯示王犯曾用名王某妹,1984年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但過往經歷均爲自述,且無身份證號,真實身份信息存疑。入監談話時,該犯稱因早年車禍致腦部受傷,無法記清本人身份信息。民警即刻將捕捉到的諸多疑點進行彙總並開始覈實工作,卻不曾料想整個過程竟一波三折,頗費周章。

在該犯入獄伊始,相關監獄已向該犯戶籍地公安機關發函覈實,但對方在回函中稱:“經覈查,查無此人。”調查小組決定以“王某妹”1984年的服刑經歷爲突破口,從之前的紙質檔案中找到了王某妹的檔案。然而,檔案內容並未能夠精準證實王犯的真實身份,調查小組決定繼續加強對該犯的談話教育,力求從隻言片語中尋得破局的曙光,深挖隱匿的真相。一日王犯向民警自訴:自己70年代曾在黑龍江嫩江地區插隊落戶,後因無法忍受農墾生活潛回上海,與外公共同生活,1991年遭遇車禍後就無法記清個人信息。

帶着這個關鍵信息,調查小組順藤摸瓜多方查證,最終在某派出所查詢到王某妹的相關信息。原來王某妹已於1969年9月註銷戶口,赴黑龍江插隊落戶。相關信息與王犯的自述基本吻合,種種線索似乎指向着王某一就是當年的王某妹,但沒有直接證據能印證民警的推斷。且因陸犯指紋磨損嚴重,雖經兩次補採送檢,鑑定機構仍無法根據現有樣本,判斷兩者爲同一人。

調查組及時調整調查方向,決定採取筆跡鑑定的方式,勢必要查出真相。通過將王犯的筆跡和與王某妹當年檔案中的筆跡進行鑑定比對。經過了一週焦急等待,好消息傳來,“兩份送檢樣本中的筆跡爲同一人”!這一結論爲證明陸犯的真實身份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爲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條,調查小組將王犯照片與王某妹當年檔案中的照片進行人像比對,經比對相似度爲87.47%,從司法鑑定的角度,可完全認定兩者爲同一人!

至此,自報名罪犯王某一的身份覈實工作圓滿完成,罪犯王某一與王某妹系同一人,監獄根據覈查結果及時跟進完成相關信息錄入工作。同時,爲確保該犯釋放後安置幫教等工作的有序銜接,監獄已派員協調該犯落實戶口申請,監獄教育改造工作的價值將在那一刻完成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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