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美化是醜化,不是亮化是黑化——明目張膽的違法豈能叫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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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亮化美化,竟然深更半夜撬門破鎖,強行闖入私人商鋪開燈。

乍開始看到這個視頻,誤以爲是個假新聞,

因爲網上擺拍搞笑的視頻太多了。

但當看到蓋有紅章的《亮化倡議書》,才發現真有這種事。

爲此,有以下疑問:

第一,

只要上過幾天學的人都知道,《倡議書》本意是建議、提議、號召的意思,

我提出這個倡議,你配合,當然好。不配合,也正常。

這和倡議捐款獻血是一個道理。它不是法律法規,不是規章制度,完全是自願的,沒有任何強制性。

既然如此,

你還撬門破鎖強行闖入私宅,哪還有半點《倡議》的味道。

這和不獻血就按住強行抽血,不捐款就強行扣款有什麼區別。

其行爲,與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地痞無賴有什麼區別!

第二,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竟然還有這種違法之事,說明法律在某些權力面前一文不值。

尤其是作案者還穿着執法服裝,知法犯法的違法行爲鐵證如山。

但大同方面的回覆竟然是:做法不合適,正在處理。

把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爲說成是“不合適”,這到底是不懂法還是縱容違法,豈不一目瞭然嗎!

第三,

城裏的社區居委會,和農村的村委會,從嚴格意義上講,都算不上名副其實的政府機構。不過是執行上級政策的基層派生機構而已。

既然如此,

居委會下個《倡議》,就可以調動執法人員撬門破鎖強闖私宅,它有那麼大權力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其背後必定有更高級別的權力在支持,否則打死他也不敢如此胡作非爲。

可見,闖入私人商鋪的幾個人不過是執行者,不可能是決策者和指揮者。

那麼,到底是誰下的命令,誰在幕後指揮,總得有個人吧。

當然,如果把這個螞蚱揪出來,百分之百會扯出一大串螞蚱。所以才用“不合適”來輕描淡寫敷衍搪塞,以防拔出蘿蔔帶出泥。

如此簡單的道理,三歲孩子都能明白是怎麼回事。

然而,

不管是“指鼠爲鴨”也好,“提燈定損”也罷,包括”北極鯰魚”等等,雖然都是一拖再拖,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在人民羣衆的雪亮眼睛之下,最終還是會真相大白。

所以,“撬門開燈”不管怎麼猶抱琵琶半遮面地輕描淡寫,也必將難逃法網,靠矇混過關顯然是不可能的。

第四,

說到這裏,就不得不說一下什麼是“政績”,什麼是“幸福”。

亮化美化,表面看確實漂亮,但它畢竟是表面的東西。

如果人的心裏不幸福不愉快,表面再美化亮化也是幸福愉快不起來的。

在這種情況下,強行往人臉上抹脂粉,強行地逼迫別人幸福,以此來顯示所謂的“政績”,這樣的政績和幸福,又有什麼意義和價值呢。

有人說,這件事的出發點是好的——屁話!

私宅的主人同意了嗎,違法了嗎,違規了嗎?

既沒同意,也沒違法,更沒違規。只是沒配合你的《倡議》,你就撬門破鎖強闖私宅,以違法的形式來強行美化亮化,其出發點又好在哪裏?

——難道違法還能稱爲出發點是好的嗎,簡直是混亂不堪的邏輯。

總結:

事實證明,這種撬門破鎖強闖私人商鋪,不僅沒有給大同帶來光彩(亮化),反而把美變成了醜,把亮變成了黑。

暴露出當地所謂的“政績觀”和“幸福觀”,已經扭曲到了何等地步!

說明形式主義已經到了無所顧忌登峯造極的地步,

願這種畸形的““亮化美化”早日消失。

願違法者包括決策指揮者,儘快受到法律制裁。

以挽回影響,平息輿論,恢復到正常的生產生活經商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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