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有沒有對潘金蓮動情?他抱着孫二孃的時候,才把心裏話說出口
常言道“英雄難過美人關”,也有人說,英雄就該配美人,所以《水滸傳》中,武松那等英雄漢,自然不該孤獨終老,只是施耐庵雖然花了大量的筆墨去塑造這個角色,武二爺身上仍是有不少讓人捉摸不透的地方,比如他對潘金蓮的態度。
那潘金蓮就稱得上是絕色佳人,而且潘金蓮也一度對武松實施了撩撥之舉,只是從結果來看,武松的表現十分冷酷,甚至在得知潘金蓮害死了武大郎之後,便毫不留情地對那嫂嫂痛下殺手了。
(武松、嫂嫂劇照)
難道武松從頭到尾都沒有對潘金蓮動過情嗎?
一、初見潘金蓮
施耐庵創作《水滸傳》的初衷絕不是歌頌梁山好漢,因爲他在書中對於每一個角色的評價都是相當客觀的,一個角色好久是好,壞就是壞,梁山之上也有王英、周通那種好色之徒,比如他賦予王英的評價就是“駝褐衲襖錦繡補,形貌崢嶸性粗鹵。貪財好色最強梁,放火殺人王矮虎。”
也正因爲如此,別看潘金蓮那女子爲人放蕩,她初登場時,形象其實並不差,就連武松眼中的她,也稱得上是絕色佳人。
畢竟書中是這麼寫的:“武松看那婦人時,但見:眉似初春柳葉,常含着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風情月意。纖腰嫋娜,拘束的燕懶鶯慵;檀口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
不難看出,武松眼中的嫂嫂確實是美極了,加上此時潘金蓮還沒對武松展現出輕浮的一面,武松自然不會對嫂嫂有別樣的看法,只覺得哥哥有福氣,娶了個如此美麗的妻子。
緊接着,潘金蓮又對武松展現出了身爲大嫂應該有的照顧之舉。
(潘金蓮、武松劇照)
說是:“婦人道:‘那等人伏侍叔叔,怎地顧管得到。何不搬來一家裏住?早晚要些湯水喫時,奴家親自安排與叔叔喫,不強似這夥腌臢人安排飲食。叔叔便喫口清湯,也放心得下。’武松道:‘深謝嫂嫂。’”
其實家中有親戚的人都該知道,親戚來了,有條件都會幫他在外面訂好房,帶來家中,始終是有些不便,而潘金蓮卻主動邀武松來家裏,這自然也會讓武松對她有好感,當然,此時的“好感”是感慨哥哥爲自己娶了個好嫂嫂,並無男女之情。
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就未必不會讓武松多想了。
二、酒後翻臉
在有了不錯的印象,潘金蓮卻又親手把她在武松心中的好印象給摧毀了。
她趁武大郎外出賣餅之時邀請武松喝酒,其實若只是喝酒的話,倒也沒啥,一家人其樂融融,把酒言歡,並無大礙,可問題在於潘金蓮似乎是別有用心,她起初還只是爲武松倒酒,後來又藉着酒勁往武松身上靠,更過分的是她居然想讓武松把自己喝過的半杯殘酒也給喝了,武松自然是忍無可忍,終於是爆發了。
怒斥了嫂嫂一番,說是:“武松劈手奪來,潑在地下,說道:‘嫂嫂休要恁地不識羞恥!’把手只一推,爭些兒把那婦人推一跤。武松睜起眼來道:‘武二是個頂天立地噙齒帶發男子漢,不是那等敗壞風俗沒人倫的豬狗!嫂嫂休要這般不識廉恥,爲此等的勾當。倘有些風吹草動,武二眼裏認的是嫂嫂,拳頭卻不認的是嫂嫂。再來休要恁地!’”
(武松、孫二孃劇照)
武松這回絕算是相當果斷了,沒有給潘金蓮留半點情面。
但此前他發自內心的覺得潘金蓮美也是事實,再加上他後來殺潘金蓮的時候還有個扯衣裳的動作,這不免讓人懷疑他是不是心口不一?
而你若細品他在十字坡降服孫二孃的橋段,就能看透他的真實人品。
三、武松與孫二孃
武松殺嫂後,被判押送去孟州服刑,途中經過了十字坡,在那裏,他就邂逅了以開黑店殺人越貨爲生的張青、孫二孃夫婦,這對夫妻都非善類,尤其是那孫二孃,那張青尚且有幾條原則,不是什麼人都殺,而孫二孃則是來者不拒,魯智深當初都差點死在他手中。
此時武松到了這十字坡,自然也會被孫二孃視爲獵物,只是孫二孃還不知道,武松還沒進她那酒家之前,就已經察覺到了此地有殺氣,而當武松見到孫二孃的樣貌時,就更加確定她這婦人絕不是正經人家,於是多了個心眼。
(張青、孫二孃劇照)
孫二孃看着武松喝了自己摻了迷藥的酒之後,便準備對那壯漢下手了,哪料武松是裝暈,緊接着就將那婦人擒下,接着那婦人便發出如殺豬般的叫聲,那畫面當真有些喜感,不過對於孫二孃而言,那真是到了命懸一線的時刻了。
此時張青跳了出來,解釋了他們夫妻在此地的所作所爲之後,武松見他態度誠懇,也就將孫二孃放開了。
接着此時武松對張青夫婦說了這麼一句:“我是斬頭瀝血的人,何肯戲弄良人?我見阿嫂瞧得我包裹緊,先疑忌了,因此特地說些風話,漏你下手。那碗酒我已潑了,假做中毒。你果然來提我,一時拿住。甚是衝撞了嫂子,休怪!”
這句話就足以證明武松的真實人品,如果說潘金蓮是他親大哥的嫂嫂,所以他纔有所顧忌,裝做心無波瀾,那孫二孃和張青此時還只能說是與他萍水相逢,他卻也敬對方三分,明明是孫二孃有心加害他在前,他反倒還主動向張青認錯,說自己並無非分之想。
(孫二孃、武松劇照)
可見在武松看來,嫂嫂就是嫂嫂,不論是親大哥的妻子,還是江湖兄弟的妻子,那都是“不可欺”的對象。
所以即便當初的潘金蓮再是貌若天仙,武松也不會對她動情,何況那女子不知廉恥,武松這等正直之人,自然是看不上潘金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