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果園強拆之謎,以及最終結論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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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間,河南葉縣果園強拆的新聞,在互聯網上風起雲湧。

有以下幾點似乎成謎。

第一謎

今年四月份發生的事,怎麼到了九月份才鬧騰起來。

近半年的時間都幹什麼了,莫非又得益於互聯網的輿論監督?

第二謎

面對輿論,平頂山市成立了聯合調查組。

光天化日下的公開事件,上級部門不可能不知道。

既然知道,爲什麼早不調查晚不調查,時隔半年纔開始調查。

如果沒有互聯網的輿論風暴,是不是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天下太平地過去了?

第三謎,

公安部明文規定,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葉縣強拆果園正是因爲徵地導致的拆遷糾紛,爲什麼仍然有警方參與?

建高速公路徵用果園用地,本應是政府指令,施工方執行,又和城管和交通執法機構有什麼關係?

第四謎,

葉縣縣委書記文曉凡說:“不存在強拆事件”。

既然如此,只要覈實一下是否強拆不就完了嗎。

根據哪條法規進行的拆除,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

打個電話都能覈實的事,何必還要興師動衆地成立調查組?

第五謎,

出動包括公安城管交通執法人員在內的400多人,斷水斷電封路,把拍照取證的果園主人按在泥地裏,搶走手機,並把人抬走關進派出所,還不準別人拍錄現場。

這不是強拆,難道是正常拆除?

第六謎,

副縣長親自帶隊強拆果園,並且說還有縣人大的領導參加。如果是正常拆除,用得着如此高級別領導親自參加嗎?

第七謎,

沒有縣長的指令,副縣長豈能擅自帶隊強拆。但整個事件卻見不到縣長的影子,莫非葉縣沒有縣長,還是有縣長不出來露面。

這麼大轟動全國的事件,縣長一聲不吭,正常嗎?

第八謎,

摟草打兔子,拔出蘿蔔帶出泥。

強拆事件,竟然捎帶出帶隊的胡副縣長1971年出生,1985年15歲就參加工作。

這樣的履歷到底是真是假。如果履歷成真,豈不是成了未成年就進入體制的怪胎?

第九謎,

憲法是國家最高大法,省級法規要服從憲法,縣級文件要服從省級文件。已作廢的文件不可能繼續執行。

如此簡單的道理。在葉縣強拆事件中竟然說不清道不明。這是爲何?

第十謎,

18萬和300萬,之所以出現兩個差額巨大的補償數據,無非是執行標準不同。

如果是《標準》定得模糊不清模棱兩可,那是上級的責任,跟下邊沒關係。

如果有明確標準,執行方仍然揣着明白裝糊塗,處理執行方就是了。

總之,到底是蠻橫無理強取豪奪,還是獅子大張口漫天要價,應該是禿頭蝨子明擺着。

只要公平公正公開,把一切都亮在陽光下,評判是非曲直,這還是難事嗎?

總結:

類似事件,在全國已屢見不鮮。

但在調查處理上,則大同小異。

如同不久前柴油食用車混裝事件,調查結果驚掉下巴:這人神共憤的倒行逆施,竟只發生過一次。

原來記者暗訪,是瞎貓碰上了死耗子,歪打正着。

假若如此,

這次強拆事件的調查,恐怕也只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各打五十大板,下不爲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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