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洞明皆學問——評論區藏龍臥虎,千萬不要忽視裏面蘊涵的學識
一般情況下,評論區裏大都是一兩句話,最多三五句話,有二三十個字就頂天了。
但您見過在評論區裏寫500字的嗎,我的評論區就出現過。
乍開始我也好奇,寫這麼多,都寫些什麼呀。
仔細一看不得了,這裏學問大着呢。
前幾天,法官王佳佳遇害,由於是和一樁民事糾紛有關,一時引發輿論狂潮。
有人提出疑問,既然這個法官是立案庭的,她怎麼審起案子來了。立案和審案是兩碼事,而且一年就審結428起,這可能嗎?
於是這位朋友用500字給出瞭解釋。
1、
法院的庭長是行政職務,是由法院提名,當地的人大任命。
而法官則是個統稱,只要通過考試後的法院在崗人員都可以稱爲法官。
就好比工程師和總工程師。
工程師是技術職稱,總工程師是行政職務。二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2、
能擔任主審法官的人,在專業上有個法律術語叫“入額”。
就是說,並非所有法官都能擔任主審,而要經過“入額”後纔有資格獨立辦案和簽發法律文書。並對案件的質量,效率,效果終身負責。
而庭長則更是“入額”之後才能擔任。
3、
王佳佳一年就辦結428起案件,並且主審黨老漢的交通肇事糾紛案,她肯定已經“入額”,具備了主審法官資格。
4、
王佳佳雖然是立案庭副庭長,但由於擁有“入額”後的獨立辦案資格,所以她的職責就不是單一的,而是既有立案職責又有審案職責。
可見作爲具有雙重職責的立案庭副庭長,是可以作爲主審法官來審理黨老漢案件的。
5、
王佳佳之所以一年審結428起案件,恰恰因爲她是立案庭副庭長。
有些案件經過立案庭審查,不具備立案條件,所以不予立案。
這個不予立案的審查過程,雖然沒有立案沒有開庭,也等於是審結了一起案件。
再加上她還親自參與主審開庭,所以一年審結428起,是有可能的。
6、
立案庭的另一項職能,是審查應由本院受理的申訴申請再審案件,決定是否再審立案等等。
所以,王佳佳法官所經手的案件,很大一部分是不用開庭,甚至也沒有調解過程的案件,只是走一遍審查材料決定是否立案的過程。
7、
作爲立案庭副庭長,入額後的一級法官,
王佳佳既有立案職責,也有審案資格。
既有立案職能,也有不立案職能。
正因爲有這雙重身份,再加上三十七歲正值年富力強的時期,所以才滿負荷工作,創造出了工作奇蹟。
通過閱讀這500字評論,再一次得出結論:
論論區藏龍臥虎,高手在民間。
事不說不透,理不辯不明。有些看似不合情理的事情,純屬認知上的缺陷,認識上的偏差。
更顯示出學無止境,學海無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