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最病態詩人,因愛殺女友,深陷思念時又爲她連寫百首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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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末年時,出現了這樣的一位文人:首先,他熱衷於寫詩,雖然無比自負,但詩作的水平只能算一般;其次,他是一個癡情郎,但表達愛情的方式,既叫人動容,又令人髮指。


說其水平一般,是因爲譬如《唐才子傳》是這樣評價他的:“區區而已”“體固凡庸,無大可採”;說其癡情程度讓人動容,是因爲他流傳至今的詩作有百首之多,但所有的詩歌,全部爲一個女子而作;說他行爲令人髮指,是因爲他愛慕那個女子,贈送禮物給人家,女子不接受,詩人竟一怒之下殺了那個女孩。


這個叫羅虯的詩人實在不算出名,似乎絕大多數讀者也沒聽說過,但他做的事情完全可以用石破天驚來形容。


羅虯,台州人氏,兩《唐書》皆無傳,字號、家世、生年皆不可考。世人提及他,多是因爲他和羅隱、羅鄴並列,並稱作“江東三羅”。


且不說羅鄴,羅隱的代表詩作,比方說“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相信沒有人不知道。所以,能夠名列“三羅”之一,即便是最後一名,羅虯也是有點東西的。


《唐摭言》評價其曰:“羅虯辭藻富贍”,也就是說,羅虯極其富於詩才,下筆時辭藻華麗、言語十分優美,但他的缺點是“氣宇終不逮”,缺少豪邁的氣概,立意並不高遠。


有道是“詩如其人”,羅虯爲人也輕佻得很。


某年,他參加考試時,主考官指着他寫的某首詩中的其中兩句:“窗前遠岫懸生碧,簾外殘霞掛熟紅。”問道:“請問,‘熟紅’該作何解釋?”


羅虯笑嘻嘻地說道:“《詩經》中有云:‘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難道,侍郎您就不明白‘熟紅’是什麼意思嗎?”


他所謂“熟紅”的應該是“紅顏”,但即便這就是正確答案,也不應該在那麼嚴肅的場合說出,古代筆記亦記載道,當時羅虯話音剛落,衆人莫不失色。


以及,到了出榜的時候,羅虯兩個字當然不可能榜上有名了。


雖然說累舉不第,他的本心實際上急於進取,熱衷於做官,這其實也無可指責,但羅虯很不光彩的地方在於,他以不得體的方式考上了進士。


這種不得體的方式即,通過“走後門”的辦法考中的科舉,更叫人感到略羞恥的是,羅虯依附的還不是一般意義的那種權貴,而是權傾朝野的宦官。

鹹通年間(公元860年),文壇有所謂“芳林十哲”的小團體。芳林,乃是一門名,外人經此門入內侍省交結宦官。可見,“芳林十哲”雖然名字動聽,但寓意並不好,標榜正道的儒林自然也不願與他們交往。


別說正人君子了,大概連“芳林十哲”自己也覺得屈辱,有一首著名的《貧女》詩如是寫道:


蓬門未識綺羅香,擬託良媒益自傷。

誰愛風流高格調,共憐時世儉梳妝。

敢將十指誇針巧,不把雙眉鬥畫長。

苦恨年年壓金線,爲他人作嫁衣裳。


該詩的作者,正是“芳林十哲”的成員之一,他表面是寫未出嫁的貧女,實際在寫懷才不遇的自己。在詩歌中詩人如是強調:“擬託良媒益自傷”,假如貧女託媒人是自傷,那麼詩人的所託之人是宦官,豈不更自傷了麼?


關於“芳林十哲”的成員,後世學者有不同的說法,唐末文人王定保說,“十哲”的成員最開始有八位,後來又添了兩個徒弟,羅虯便是兩個候補成員之一。


和其他“十哲”相比,考取功名的羅虯,又是怎樣的心跡呢?



五代筆記小說《北夢瑣言》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話說,靠着依附宦官,羅虯得以掌管故鄉台州的一應事宜,但爲官一任,他經常乾的事情卻是掃墓,並且常藉此事,頤指氣使地教育當地縣令。


某次,縣令不卑不亢地回答他道:“我這人既沒有才能,也不通事理,使君您看不上我也就罷了,難道就不多看兩眼墓中之人了?”(然使君豈不看松柏下人乎?)


縣令的這一段話,是在諷刺羅虯缺乏對家鄉父老的尊重,毫無桑梓之敬。

《北夢瑣言》還說,羅虯雖有俊才,但除了這件事,以及和一個官妓的香豔故事之外,“他無聞也”。


唐末廣明年間(公元880年),羅虯來到鄜州,成爲某李姓節度使的從事(注:從事,唐朝藩鎮幕僚的泛稱)。某次酒席之上,他看上了一個姿色絕佳、能歌善舞的叫杜紅兒的官妓。


爲了表達自己的愛慕之情,羅虯在宴會上盛情邀請紅兒歌唱,並且還大方地送給她一些彩色的綢緞。但他不知道的是,紅兒已經名花有主,節度副使也早已鐘意杜紅兒很久了。


李節度使當然知曉此事,但又不好明說,唯有偷偷告訴杜紅兒,讓她拒絕羅虯的饋贈。

古代筆記中記載,因爲失了面子,“虯不稱意,怒,拂衣起”,這還不算完,回家之後,他越想越氣,第二天早晨,竟然手刃了杜紅兒。


羅虯因此被治罪,後來適逢朝廷大赦,羅虯才終於被釋放。


有一個說法是,羅虯爲了申訴冤情,洋洋灑灑寫了一百首詩,他因此才被判無罪釋放,換言之,他有虛情假意寫這些詩的可能性。


但問題是,羅虯手刃紅兒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冤在哪裏呢?其次,如果是虛情假意,那隻能說羅虯太會演了,因爲那些詩實乃真情流露之作,因爲真摯,以至於“當時盛傳”。


那一百首詩歌有個統一的題目:《比紅兒詩》。意思是說,以古往今來姿容豔麗、有才有德的美女(“灼然於史傳三數十輩”)作爲題材,拿她們與杜紅兒比較,通過讓古之美女都比不過紅兒,以突出紅兒的“美貌年少,機智慧悟,不與羣輩妓女等”。


羅虯列舉的第一個美女便是楊玉環,他說堂堂楊貴妃也比不過紅兒姑娘。


姓字看侵尺五天,芳菲占斷百花鮮。

馬嵬好笑當時事,虛賺明皇幸蜀川。


“尺五天”的寫法來自一個典故:“城南韋杜,夫天尺五。”此話本意是說,韋、杜兩家勢力太大,離天子也只有五尺的距離。羅虯用“尺五天”代表了一個“杜”字,也即是“杜紅兒”的代稱。


這首詩的大體意思則是,因爲杜紅兒比楊玉環美麗得多,假設當年唐明皇遇見了紅兒而不是玉環,還去蜀川幹勞什子呢?


羅虯寫詩的手法,用今天的話叫“反襯”,古代的術語叫“尊題”。話說,古人爲美女一擲千金的例子比比皆是,羅虯以全天下的美女去反襯一個女子,自然也無可厚非,但令人不寒而慄的是,羅虯先是手刃了杜紅兒,然後再花式夸人家。當排除掉演戲的可能,他究竟是咋想的?


關於羅的動機,《唐才子傳》裏的解釋最爲簡單,該書先是引用了羅虯《比紅兒詩》的最後一首:


花落塵中玉墮泥,香魂應上窈娘堤。

欲知此恨無窮處,長倩城烏夜夜啼。


這首詩寫得那叫一個情真意切,尤其是“長倩城烏夜夜啼”一句,詩人將“雌烏”比杜紅兒、以“雄烏”比自己,古籍載:“烏失雌,雄則夜啼。”因爲自己失去了愛人,所以纔出現的城牆烏鴉夜夜啼哭之場景。


但《唐才子傳》卻反問道,寫這些詩的是誰?當初提着雪亮的大刀殺紅兒的是誰,口口聲聲說“我是最瞭解紅兒的人”又是誰?這個叫羅虯的書生,簡直就是一個瘋子!(“虯實一狂夫也”)


站在人性的角度,筆者也不能理解羅虯的行爲。那麼,該事件有沒有別的記載?羅虯有無翻案的可能性?


通過查閱古籍發現,最早記錄“羅虯殺紅兒事件”的,乃是一本叫《唐摭言》的古書,而《唐摭言》的原文是這樣寫的:


“虯怒,拂衣而去。詰旦手刃絕句百篇,號《比紅詩》,大行於時。”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上面文字裏的“手刃”與“絕句百篇”是連不起來的,對於這個蹊蹺之處,後來的文人有不同的理解。


一種理解是,《唐摭言》的作者在中間省略了很多字。比方說《太平廣記》的作者,就給補齊了中間的字眼。《太平廣記》是如此描述的:“詰旦,手刃紅兒。既而思之,乃作絕句百篇,號《比紅詩》,大行於時。”


《太平廣記》給加了一個“既而思之”,由於這本書的廣泛流傳(現代人將《太平廣記》稱作“宋朝人的《故事會》”),很多人便都採納了《太平廣記》對羅虯事件的態度。

第二種觀點是,壓根就沒有這檔子事兒,一切都是文人的想象,所謂的“手刃絕句百篇”其實是“手創絕句百篇”的意思。


此觀點的一個證據是,《比紅詩》的其中一首寫道:


任伊孫武心如鐵,不辦軍前殺此人。

暖塘爭赴盪舟期,行唱菱歌著豔詞。


春秋戰國時,孫武曾經在宮中訓練女兵,因爲某個宮女不聽軍令,孫武依照軍令斬殺了她。羅虯寫此詩則表達了這樣一種觀點:杜紅兒實在太美了,連辣手摧花的孫武也捨不得殺掉。


那麼,問題來了,鐵石心腸的孫武都捨不得殺杜紅兒,羅虯難道就捨得殺嗎?


《比紅詩》是頗爲著名的組詩,有其藝術風格,但也存在立意不高、句式重複、堆砌典故的硬傷,老實說,古人對它的評價並不高,說它“不過市井間煙花語耳”。所以,依筆者看來,古代文人之所以願意將《比紅詩》與“手刃紅兒”事件聯繫起來,在意的絕不是這首詩,是要藉機抨擊羅虯這位詩人。


羅虯爲人狂宕無檢束,依於宦官,缺乏桑梓之敬,後世的文人也便不那麼尊重他了吧。

參考資料:

1,辛文房著:《唐才子傳》

2,羊春秋編輯:《增訂註釋全唐詩》

3,李最欣:《羅虯<比紅兒詩>本事演變及真相新探》

-作者-

老談,always talk,老是誇誇其談之人,除此外,別無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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