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隻無法無天的“大老虎”現出原形
2024年3月25日,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易鵬飛,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媒體報道,這個人在長達二十年時間裏,把貪官所有能幹的壞事都幹遍了。而且不像有的貪官那樣遮遮掩掩,外面裝出一副公正廉潔兩袖清風的樣子。
易鵬飛則不搞那一套,他的貪腐是不分時間,不分地點,不分場合,不分對象,貪就是了。
在擔任婁底市長,懷化市長,郴州市委書記,省發改委副主任,省政協副主席期間,
他收受禮金、接受宴請,任人唯親,大肆賣官,縱容親屬謀取私利,大搞“家族式”腐敗。
他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他貪圖享樂,玩物喪志,沉迷打牌,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
他利用職權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收受鉅額財物。
總之只要能撈錢,沒有他不敢幹的。
因此被稱爲無法無天的“大老虎”。
易鵬飛除了受賄罪外,還有個濫用職權罪。
就是說,這傢伙爲了撈錢,竟然無視國家政策,擅自採用零地價和變相返還土地出讓金等方式,給不良商人提供好處,使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達到4.48億餘元。
二十年,人生纔有幾個二十年。
如果去掉童年少年學生時代,去掉剛參加工作那段青澀時光,再去掉退休後的晚年生活,這傢伙等於一生都在貪腐的路上。
其實,易鵬飛的貪腐數額才8千多萬,與其他大老虎動輒幾個億十幾億相比並不算突出。
但是他情節太惡劣,行爲太囂張,有恃無恐無法無天。
等於是把黨中央“八項規定”置若罔聞,把腐敗撈錢當成職業來做,公開地向人民政權挑釁——這也太不講武德了!
大概也是看到這傢伙壞透腔兒了,所以才判處他無期徒刑——因爲貪腐幾個億十幾億的貪官也沒有被殺頭。這就等於把他和其他貪幾億的大老虎同等待遇了。
於是問題來了。
二十年的不斷貪腐,易鵬飛如此囂張,就沒有人發現嗎?
如此囂張的嘴臉,如此肆無忌憚地貪婪,如此長時間的作惡,如果說沒有暴露任何蛛絲馬跡,恐怕誰都不會相信。
可是直到二十年之後才被揭露出來,這正常嗎?
我們的監管部門在哪裏,我們的羣衆監督在哪裏?
這充分暴露出,易鵬飛掌握的權力不僅沒被關進籠子裏,反而驕橫跋扈爲所欲爲。
事實上,權力一旦失去控制,羣衆監督也就成了一句空話。
比如河北遷西的馬樹山案件。誰要是舉報,就把誰抓起來,戴上誣陷誹謗罪的帽子,關進監獄等着審判——舉家過日子的老百姓誰受得了這個,誰還敢監督舉報。
由此造成一把手一手遮天,天老大他老二,什麼“八項規定”,什麼黨紀國法,在他眼裏都不是個事。
長此下去,一個易鵬飛倒下去,勢必還會有無數個張鵬飛李鵬飛王鵬飛站起來。
如果都等二十年以後再抓起來,勢必會前腐後繼,惡性循環。
這如何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