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年南北榜案,一場科舉風波背後的帝國博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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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安史之亂以後,北方持續動盪、南方持續發展,這種南北方經濟文化發展的全面失衡,北宋被女真人滅亡後,偏居南方的南宋更加着力發展經濟,進一步爲南方的經濟文化夯實了根基。蒙古人全面入主中原後,在科舉的錄取比例上,蒙古人也平均分配,規定最終錄取的100名進士中,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比例各爲25人。


在朱元璋看來,元朝統治儘管不足百年,但蒙古人統治在北方士子中,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記。當時,北元依舊存在,北方邊境這種複雜的政治戰爭局勢,性情多疑、手段殘酷的朱元璋非常敏感,當時,明朝在開國後,明朝境內尤其是北方地區,仍然有不少讀書人死忠於元朝,並以元朝遺臣、遺老自居因此,如何籠絡北方讀書人的人心,是明朝初期的政治大事。


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恢復三年一考的科舉制,就是不僅僅要完成在政治上的光復,而且還要實現文化上的光復,所以科舉制對於籠絡北方的士子和人心,無疑是重中之重。面對明朝建立初期,和北元勢力仍然處於拉鋸交戰的複雜局面,如何確保內部尤其是北方的人心安定,如何拉攏北方讀書人的人心,可以說,在明朝初期,是一等一的政治大事。


所以,偏偏就在這種複雜的政治軍事文化背景下,發生了洪武三十年的南榜事件,以致北方士子集體上疏抗議,併到處鼓譟考試選拔不公,如果在從前或以後的朝代,這或許可以理解,但是,這是在與北元激烈對抗的明朝初期,無論是政治、軍事還是文化,在各個層面上,明朝都不能輸,也輸不起。


所以,作爲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內心深處對秉持考試公平、卻不講究政治正確的考官劉三吾,以及主持複查的老狀元張信等人,內心無比惱火。於是,在南榜事件之後,朱元璋,最終決定以簡單、粗暴、極端的方式,來解決由於南榜事件引發的北方考生騷動不滿問題。


在讀書人劉三吾和張信看來,這是一場純粹的考試公平問題;而在開國皇帝朱元璋看來,這則是一個有關帝國開邦、對抗北元、鎮撫人心、安定北方的政治遠略問題。


思想單純的讀書人,沒有領略開國皇帝的宏圖遠略,如果碰到一位像劉秀一樣的開明皇帝,或許只是挨一頓訓、降職或貶官了事,但碰到一位像朱元璋一樣出身草莽、手段毒辣的開國皇帝,這注定又將是一場腥風血雨。

因此,對於朱元璋來說,在南北榜案中,殺掉兩位狀元和幾個主考官,平息下北方考生的怒氣,實在是太輕鬆了。對於一位將動輒殺人,作爲政治權術的帝王來說,這實在不值一提。


不僅如此,朱元璋還宣佈將南榜中中舉的全部52位南方考生,“俱不刻《登科錄》”,也就是說,他還宣佈,南榜的考試成績,無效。在朱元璋的刻意安排和親自閱卷提拔下,在當年六月的北榜中,三甲都是北方人。此外,還有58位北方考生被錄取爲進士。在南榜事件之後,集體鼓譟的北方考生們,最終踏着兩位狀元陳䢿和張信的人頭和血泊,在帝國政治中走上了金鑾殿,高中進士。


南北榜案之後,在整個朱元璋執政時期,包括南北榜在內,共錄取各科進士共867人,其中南方籍620人,佔總數達71%。儘管朱元璋開始有意矯正這種南北方科舉考試全面失衡的局面,但南北榜案後的第二年,71歲的朱元璋最終駕崩。

但南北方文化嚴重失衡問題,仍然沒有得到矯正,也難以矯正。此後,在建文帝時期,明成祖朱棣時期,南方進士比例佔比83%。


面對這種南北方文化成績全面失衡的局面,同時也是兼顧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原則,因此在明仁宗時期,作爲南方人的大學士楊士奇,也看到了科舉考試中南北考生錄取失衡的問題嚴重所在。因此,楊士奇嚮明宣宗提出,應該在科舉考試中,分爲南北兩個區域分別取士,並提出應該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分配科舉進士的錄取名額。

宣德二年,明宣宗朱瞻基最終將南北分卷制度付諸實施,並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錄取進士,以實現科舉考試的區域均衡,景泰五年,明朝最終將南北卷制度,詳細劃分爲南、北、中卷制度,其中還對南、北、中卷所屬地區進行了詳細劃分,其中規定:


南卷,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

北卷,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

中卷,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


在這種分南、北、中區錄取的制度安排下,大明帝國的科舉考試公平和區域公平問題最終得到了有效的均衡,而爲了防止部分考生利用規則,考試移民到北區和中區報名考試,明朝官方還規定“妄報中卷、北卷者,本部指名參退”,明確規定,如果查出屬於考試移民,將明確除名處理,目的就是爲了維護南北區域的考試公平。


南北榜案的血腥代價,最終促成了科舉考試在 “考試公平” 與 “區域公平” 之間的平衡,推動了北方文化教育的復甦,實現了 “無地不設之學,無人不納之教” 的局面,極大增強了大明對北方及邊疆地區的文化凝聚力與政治控制力。此後,明朝的科舉考試分區制度改革,一直延續到清朝。康熙五十一年,南北卷制度最終被廢除,實行分省錄取制度,而這,也是今天高考分省考試製度的由來。

回望洪武三十年的這場科舉風波,兩位狀元的鮮血,成了帝國制度演進的鋪路石。歷史的進步,往往伴隨着無辜者的犧牲;而帝王的權術與時代的需求,也常常超越了單純的是非對錯。南北榜案的意義,早已超越了一場科場舞弊案,它既是明初南北文化、政治博弈的集中體現,也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走向成熟與完善的重要轉折點。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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