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邪修”擇偶方法:找“會”吵架的伴侶
你有沒有發現,有些情侶真的特別愛吵架?
他們經常會因爲生活中的一點小事就吵起來,比如穿過的襪子應該放哪裏,週末是待在家裏還是出去玩,今天的碗應該誰來洗……然而很奇怪的一點是,這種情侶就算再怎麼吵也不會分手,反而越吵感情就越好,經常前一晚還在互懟,第二天又牽着手一塊兒逛街去了。
但是,親密關係中也不乏這樣一些情侶,他們平常很少吵架,但是一吵就會鬧得不可收拾,彷彿感情一下子就“變味兒”了。
同樣是吵架,爲什麼有些人越吵感情越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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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對情侶都“應該”吵架
心理學認爲,只要個體的動機、目標、信念、觀點或行爲妨礙別人或者與別人矛盾,就會發生人際衝突(Interpersonal conflict)。也就是說,在人際關係中,只要兩個人有不一樣的地方,衝突就是不可避免的。
心理學家羅蘭·米勒在《親密關係》一書中認爲,親密關係中的衝突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因爲兩個人的情緒和偏好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在某些方面出現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最典型的就是社交過敏(Social allergies)現象,指的是那些存在分歧的小事一再發生,就可能會引起個體過度強烈的反應,比如伴侶穿過的襪子老是亂放,一兩次還好,但是次數多了以後就可能會因此而吵架。
其次是因爲親密關係中本身就存在一系列被稱爲辯證(Dialectics)的矛盾,比如其中一種是個體的自主性(Autonomy)以及與對方的聯繫性(Connection)的對立。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戀愛關係中,我們既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和自由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自主性),也會想和伴侶待在一起,想要依賴伴侶(聯繫性),問題在於兩個人總會有些時候在這些需求上是不同頻的,比如一個人想自己玩會兒遊戲,而另一個人則想要一起出去約會,就可能會導致衝突的出現。[1]
其實,很多研究都發現,親密關係中吵架是常態。一項研究分析了200名已婚人士的748次吵架日記報告後發現,已婚夫妻平均每兩週就會吵7次架。[2]另一項研究通過對200名參與者的訪談發現,幾乎沒有人從來不和伴侶吵架,大部分人都有輕微至中等程度的吵架。[3]
注:衝突分數爲0~100分,0分代表無衝突,100分代表極度嚴重的衝突,50分代表中等程度的衝突。圖源:參考文獻[3]
所以,我們其實不用太過擔心吵架這件事情。正如婚姻心理學家約翰·戈特曼所說的:“衝突本身就是促進親密感必不可少的過程。”
在親密關係中,每一對情侶都“應該”吵架,因爲只有看到問題並主動溝通,纔能有機會增進彼此的感情。
一個好伴侶得“會”吵架
既然沒有情侶能夠逃得過吵架的“魔咒”,那爲什麼有人越吵感情越好,而有些人卻吵着吵着就分手了呢?
一項對近1千名處於戀愛關係的參與者的調查研究表明,吵架內容其實不會導致感情破裂,真正有影響的是他們爭吵的方式。[4]
婚姻心理學家約翰·戈特曼通過多年的研究發現,親密關係中主要有四種常見的衝突模式,但只有其中三種是良性的,包括:
· 多變型(Volatile):吵架的時候看起來很激烈,聲音很大,情緒外露,意見也很多,但也懂得用幽默或撒嬌等委婉的方式來緩解氣氛,所以他們的吵架通常會以積極的方式收場。
·確認型(Validating):吵架相對比較平和,更注重傾聽和理解,能夠在對方表達不滿的時候保持理性,並通過相互尊重和讓步來解決問題。
·逃避型(Avoidant):傾向於迴避矛盾和正面對抗,只有在問題比較嚴重的時候纔會提出來討論,喜歡自己獨立解決問題或隨着時間慢慢改變,即使吵架也不會很激烈。
而第四種則是一種極具破壞性的衝突模式,叫做敵對型(Hostile)。在這種衝突模式裏,雙方可能會經常吵架,也可能很少吵架,但只要他們吵起架來,火藥味就會特別濃。
戈特曼將其比作關係中的“末日四騎士”,包括批評、輕蔑、防禦和冷漠,比如一方頻繁地指責“你怎麼總是這樣”,而另一方則用反擊或不屑的態度來應對,這樣的吵架方式只會讓關係變得越來越差。[5]
在戈特曼的一項實驗研究中進一步證實了這兩大類衝突模式會造成的結果。他讓124對新婚夫妻在實驗室中針對一個他們一直存在分歧的問題進行15分鐘的討論,並用錄像分析他們在討論過程中的互動情況,然後在未來的4-6年的時間內追蹤他們的婚姻情況。
結果發現,那些感情不穩定甚至在此期間離婚的夫妻,大多表現出了敵對型的互動模式,而那些感情依然保持很好的夫妻通常都能用良性的方式來解決衝突。[6]
此外,有些人一吵架就很容易分手,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太過於相信存在“真命天子/女”。心理學家雷蒙德·尼提出的關係內隱理論(Implicit Theories of Relationships)認爲,人們在看待愛情時所持有的內在信念,會深刻地影響他們對親密關係的認知和行爲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截然不同的信念:[7]
· 宿命論:認爲愛情是命中註定的,一段關係要麼是完全契合的,要麼就是完全不合適的,愛情就是找到“對的人”的過程。
· 成長論:認爲愛情是經營培養出來的,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解決矛盾,共同成長爲彼此的那位“對的人”。
很多人害怕與伴侶吵架,或者越吵關係越差,很可能就是因爲內心持有一種宿命論的觀點,他們在關係中總是在不斷地評估和篩選:“這個人還值得繼續相處嗎?”
而吵架就是一種很重要的評估指標,如果吵架了就意味着某一方或關係本身可能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問題,繼續在一起也不會有好結果,所以他們會更容易在吵架的時候採用敵對型的溝通方式,甚至將分手作爲解決分歧的一種手段。
心理學研究發現,那些持有成長論信念的人,往往會更加認爲現在相處的伴侶與自己是比較契合的,這也讓他們的親密關係滿意度更高和更長久。[8]
所以,想要和伴侶感情好,有兩個方面肯定少不了,一個是將吵架視爲兩個人的磨合與成長,另一個就是“會”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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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學會”好好吵架?
在親密關係中,吵架很多時候其實不存在“誰輸誰贏”,最重要的是在表達自己的情緒和需求的同時,保持相互的理解和尊重,自然而然就能達成一個好的結果。
所以,如果你不太“會”與伴侶吵架,以下幾種吵架的“正確姿勢”請收好。
1
吵上頭了,先停一停
吵架通常會讓人處於一種高度喚醒的狀態,比如心跳加快、手心出汗等,這時候大腦中會發生一系列的變化,包括負責產生情緒的杏仁核會強烈激活,而負責理性控制的前額葉皮層會暫時“下線”,導致我們會一股腦地宣泄情緒,無法自控。
因此,在情緒上頭的時候,我們可以暫時“休戰”,讓情緒先消化一下。比如告訴對方:“我現在有點太生氣了,能不能讓我先冷靜一下再聊?”
2
事先約定吵架的規則
如果你或伴侶是一個很容易進入敵對型衝突模式的人,那就很需要提前與對方協商並約定一些吵架的規則,讓雙方在吵架的時候不至於傷害到對方。
這種方式在心理學中叫做元溝通(Meta-communication),也就是對溝通過程本身進行討論,相當於以第三方的視角來審視和調整對話的方式。
舉幾個比較不錯的規則例子:
·不能用攻擊性或侮辱性的語言;
·用某個物品作爲發言權的標誌,比如一個抱枕,擁有抱枕的人才能發言,說完後就傳遞抱枕,依次發言;
·不翻舊賬,只討論當前的事情,如果有更多問題可以找時間專門聊;
·吵架期間不輕易說分手或直接離開等。
3
學會共情式傾聽
一個良性的溝通過程少不了帶着共情的傾聽,這是人本主義心理學中提出來的核心原則,認爲只有當一個人被真正地傾聽和理解時,才能促進問題的解決。具體來說,共情式的傾聽主要有以下要點:
·全身心投入,保持與對方的眼神接觸,採用開放的身體姿態,比如點頭、身體微微傾向對方,千萬不要交叉手臂抱在胸前;
·理解對方言語背後的情緒和需求,比如當伴侶說“你從來不幫忙做家務”,其實 Ta 表達的是一種委屈和希望付出被認可的心情;
·不要急着評判和打斷,而是耐心地等對方說完,再向對方確認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確。
4
吵完之後要及時修復
約翰·戈特曼提出了一個良好關係的“5:1黃金法則”,指的是一段令人滿意的關係,正面互動和負面互動的比例至少要保持在5:1,也就是說,每一次吵架,都至少要有5次正面互動才能抵消。
所以,每次吵完架後都要主動地與對方做一些能夠修復關係的活動。比如爲之前的錯誤真誠地道歉,對Ta表達肯定和感謝,彼此擁抱一會兒,一起出去喫頓美食,或者週末一起出去玩等。
結語
當然,我們並不是鼓勵大家沒事就去找伴侶吵架,而是說,在感情裏吵架其實很正常,也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可怕。每一次的爭吵,其實都是在幫助我們學會如何“愛一個人”。
願大家都能跟另一半少吵點架,實在要吵,也能越吵感情越好!
參考文獻
[1] 羅蘭・米勒. (2015). 親密關係(第6版). 人民郵電出版社.
[2] Papp, L. M., Cummings, E. M., & Goeke‐Morey, M. C. (2009). For richer, for poorer: Money as a topic of marital conflict in the home. Family relations, 58(1), 91-103.
[3] Chen, H., Cohen, P., Kasen, S., Johnson, J. G., Ehrensaft, M., & Gordon, K. (2006). Predicting conflict with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during the transition to adulthoo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3(4), 411-427.
[4] Stanley, S. M., Markman, H. J., & Whitton, S. W. (2002). Communication, conflict, and commitment: Insights on the foundations of relationship success from a national survey. Family process, 41(4), 659-675.
[5] Gottman, J. M. (2017). The roles of conflict engagement, escalation, and avoidance in marital interaction: A longitudinal view of five types of couples. In Interpersonal development (pp. 359-368). Routledge.
[6] Carrère, S., & Gottman, J. M. (1999). Predicting divorce among newlyweds from the first three minutes of a marital conflict discussion. Family process, 38(3), 293-301.
[7] Knee, C. R. (1998). Implicit theories of relationships: Assessment and prediction of romantic relationship initiation, coping, and longevity.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4(2), 360.
[8] Franiuk, R., Cohen, D., & Pomerantz, E. M. (2002). Implicit theories of relationships: Implications for 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 and longevity. Personal Relationships, 9(4), 345-367.
策劃製作
作者丨ACC 心理科普
審覈丨樊春雷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心理學會會員
策劃丨鍾豔平
責編丨鍾豔平
審校丨徐來、張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