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年滅門慘案少婦和4個孩子被亂刀砍死:真兇是殺人逃犯還是鄰居
本文章爲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聲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39講)
76年滅門慘案少婦和4個孩子被亂刀砍死:真兇是殺人逃犯還是鄰居?
今天的案件非常兇殘,1個少婦和4個未成年孩子,被人亂刀砍死在家中。5個受害者的脖子都被砍斷,歹徒作案手法非常兇殘。那麼,殺人狂魔究竟是流竄的殺人犯,“好心”的男鄰居,還是另有其人呢?聽薩沙說一說吧。
1976年深夜10點多,邊疆省份一個縣城,也是生產建設兵團某團場所在地,發生了一起驚天大案。
大隊會計柯傳勇跌跌撞撞的跑到團部,一面放聲大哭,一面用這裏的電話報警。
警方迅速趕到柯傳勇家,被慘烈的場景驚呆了。柯家的臥室中一片血污,地上、牆壁上、傢俱上甚至屋頂上,都有大量的噴濺血跡。
柯傳勇36歲的妻子沈芳,還有年齡從4歲到10歲的4個孩子,全部都遭到利刃砍殺,橫屍就地。現場留着一柄雪亮的菜刀,上面沾滿了血跡。經過柯傳勇辨認,這是自家廚房裏面的菜刀,應該就是行兇的工具。
歹徒手法非常兇殘,女主人沈芳身中二十多刀,4個孩子則身中數刀。更令人髮指的是,歹徒砍斷了5名受害者的脖子。歹徒砍殺力量非常大,受害者的氣管、食道、動脈都被砍斷,就連年僅4歲的小兒子也是如此遇害。看起來,歹徒一定要將所有人置於死地,不留活口。
沈芳的小腹有微微隆起,丈夫柯傳勇證實她已經懷孕2個多月,這是一屍兩命。
現場有翻動痕跡,抽屜、櫃子都被打開,翻得一團糟。經過柯傳勇清點,家裏的一百元現金和自己的一塊手錶不見了。
現場的血泊中,發現了一件染血的男性小號舊毛衣。
男主人柯傳勇表示,他自己是瘦高個,身高1米8,根本穿不下這麼小的毛衣,也從沒有見過這件毛衣。
看起來,似乎在歹徒行兇時毛衣沾了血,而被迫脫下丟在現場的。
柯傳勇是大隊會計,當天下午將大隊庫存的一大堆席子,送到距離幾十公里外的另一個團場代售,搞到晚上10點纔回到家。他走到家門口時,聽到有男人在屋內說了幾句東鄉話(當地有1萬多東鄉族人)。柯傳勇頓時警覺,因爲他們夫妻從來沒有東鄉族的朋友、熟人、鄰居。他急忙推門查看是怎麼回事?結果屋內一個小個子男人,從黑暗中突然揮刀劈過來。柯傳勇大喫一驚,急忙躲閃,然而手掌還是被砍傷。
小個子男人趁機衝了出去,逃入夜色中。事起倉促,柯傳勇沒有看清對方的樣子。
他受傷後顧不上追趕小個子男人,趕快進屋查看家人情況,結果發現全家5口人全部遇害,包括年僅4歲和6歲的兩個兒子。
柯傳勇情緒失控,坐在門口放聲大哭,哭聲引來了鄰居老王和老張。
柯傳勇好不容易恢復了理智,讓鄰居們看住家門,自己跑去報警。警方檢查了柯傳勇的手掌,發現右手果然包紮着繃帶,還有血跡滲透出來。
奇怪的是,根據鄰居老王和老張的介紹,柯傳勇家不是四個孩子,而是五個。十二歲的大女兒卻不在現場,活不見人死不見,她會不會被歹徒綁架了?這可是大事。
警方詢問柯傳勇,他表示並不知情,自己當天下午離開時大女兒是在家的。
就在警方考慮是綁架案時,大女兒柯小萍被外公送了回來。
柯小萍說,當天下午她寫完作業,母親讓她拿着1只小雞,送到幾公里外的外公家去。身爲建設兵團老軍人的外公最近舊病復發,身體不佳。
沒想到,家裏的那條六親不認的狗非常兇,根本不讓柯小萍靠近雞窩,還要撲上來咬人。
女主人沈芳趕來,試圖趕走惡犬取雞。但這條狗連女主人都不認,撲上來在沈芳的腿上咬了一口。萬幸的是,因爲天冷穿着棉褲,沈芳沒有被惡犬咬傷,卻受驚不小。雖然非常氣憤,沈芳對那這條只聽丈夫話的狗沒什麼好辦法,只能轉而進屋拿了20個雞蛋,讓大女兒送去。
到了外公家後,柯小萍被外公一家留下喫飯,又同幾個表姐妹玩了好一會。此時天色已晚,唯恐走夜路不安全,外公就讓柯小萍留宿一晚,從而僥倖逃過了這次滅門慘案。
根據柯傳勇的介紹,警方立即懷疑兇手是東鄉族逃犯馬正隆。
大概2個月前,馬正隆因兩家積怨同鄰居吵架,又轉爲撕打。打架中喫了虧的馬正隆,一怒之下操起柴刀,將鄰居夫妻和他們的長子全部砍殺。
連殺3人後,馬正隆自知犯下彌天大罪,倉皇逃走。本縣地廣人稀,地形複雜,既有山地、森林,又有草原和溼地,想要找到一個逃犯又談何容易。
隨後1個月內,警方卻發現馬正隆沒有逃遠,曾幾次潛入哈薩克牧民的帳篷偷盜食物。
警方几次搜捕,由於警力太少,始終沒有抓住這個傢伙。
男主人柯傳勇聽到歹徒說東鄉話,又看到他是小個子男人,留在現場的毛衣證明他的身高只有1米6幾,符合馬正隆的特徵。
有可能是馬正隆跑到柯家偷盜或者搶劫,結果遭到女主人沈芳的抵抗。
這小子本來也犯了死罪,此時乾脆放手殺了對方全家,連4個孩子也不放過。
這邊,法醫進行了屍檢,證明沈芳和4個孩子都是被活活砍死。女主人沈芳生前,沒有遭到過姦污。
5個受害者都穿着內衣褲,似乎是睡夢中遭到襲擊。女主人沈芳雙腳沒有血跡,也沒有激烈抵抗的痕跡,但4個孩子腳上都沾着血跡。
法醫認爲,應該是沈芳先被歹徒砍殺,甚至來不及坐起來,就被殘忍殺害。
沈芳脖子幾乎被砍斷,導致大量鮮血噴濺在炕上和地上。
歹徒的暴行驚醒了4個孩子,他們驚慌的跳下炕試圖躲藏或者逃走,但被歹徒一一砍殺。
歹徒的兇殘行爲震驚了警方,更引起了羣衆的巨大憤怒。
柯傳勇哭訴:這個姓馬的太狠了!他搶劫也好,盜竊也好,爲什麼要殺我全家?我又不認識他,大家無冤無仇。幾個小孩子又能對他有什麼危害,爲什麼下這種毒手?
羣衆更是羣情激奮,要求警方儘快捉住馬正隆,甚至就地正法,避免他繼續拿刀砍殺別人全家。
案情非常嚴重,當地警方只得向上級彙報,全力追捕馬正隆。
上級很重視,組織數千人的各民族民兵和積極羣衆,開始大搜山。
同時,警方反覆做馬正隆家人的思想工作,指出他殺了這麼多人,就算被槍斃也是罪有應得。家人一意孤行的保護他,就犯下了包庇罪,也要去坐牢。
聽說丈夫可能又殺了5個無辜的漢族老幼婦孺以後,馬正隆老婆的精神崩潰了,交代了一個重要情況。
馬正隆逃走大半個月後,就因爲沒喫沒喝混不下去,偷偷回了一趟家。
家人將馬正隆藏在幾公里外一個樹林中的窩棚內,由馬正隆的妹妹每隔四五天去偷偷送一次飯。
警方二話不說,壓着馬正隆的妹妹,連夜實施抓捕,將這個窩棚團團包圍。
發現窩棚被大量持槍軍警包圍後,馬正隆萬念俱灰,用尖刀猛刺腹部試圖自殺。
軍警衝入窩棚,將重傷的馬正隆救下,送到醫院搶救。可能是自殺的意識並不堅決,馬正隆只是受了皮肉傷,並沒有生命危險。
自殺一次後的馬正隆也不想死了,試圖爭取一線生機。
他承認在鬥毆受傷後,一時衝動砍殺了鄰居家三人,但辯解爲防衛過當,不至於判死刑。
當時三個仇人拿着木棍、鐵鍬圍毆他,他寡不敵衆,被打的滿頭是血,才憤然操刀還擊。
另外,馬正隆表示他確實因爲飢餓難忍,盜竊過哈薩克、維吾爾牧民帳篷裏面的食物,卻從沒有殺過漢人婦女,更沒有殺過對方的孩子,他沒有壞到這種地步。
馬正隆從小到大沒穿過毛衣,也不存在將帶血的毛衣留在現場。
說來說去,柯傳勇全家遇害案,根本就不是馬正隆做的。
不過,馬正隆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他躲藏的窩棚距離柯家不過幾公里。
此時如果警方不負責任,不管馬正隆是不是真兇,只要栽贓到他的頭上就行了。反正馬正隆本來就犯了死罪,再背5條人命也還是死罪,不會錯殺無辜者。
但是,當地警方卻總覺得有哪裏不對勁。
警方走訪羣衆得知,馬正隆雖然脾氣暴躁,砍殺鄰居之前倒算是老實厚道,從無劣跡,在村內口碑很好。相反,被他砍殺的鄰居全家,被村民視爲流氓家庭,沒事就在村裏撒潑耍懶,打架鬧事,無所不爲。
就是因爲馬正隆全家比較老實,因此喫了鄰居很多虧,兩家才慢慢積累了深刻的矛盾,最終演變爲血腥的鬥毆殺人。
警方認爲,馬正隆確實不像能夠殺死5名婦女兒童的狂徒。況且,女主人沈芳是在睡夢中遭遇砍殺的。馬正隆雖是個1米6幾的小個子,卻滿身肌肉,力量很強,制服區區一個懷孕婦女沒有任何難度,根本沒有必要上來就亂砍亂殺!
他同沈芳素不相識,此次作案最多是劫財,根本沒有必要殺了對方全家,尤其去砍殺4個未成年的孩子。馬正隆很有可能不是真兇!
那麼,兇手究竟是誰?
當地警方的水平有限,無法自己偵破案件,只能向省政府求援。上級非常重視這起影響惡劣的滅門案,立即派遣精兵強將趕赴現場。
尤其關鍵的是,有着三十多年公安經驗的法醫老楊,對受害者遺體進行了第二次深入屍檢。
老楊是個非常厲害的專業警察,頓時發現了很多新的線索。
他很快確定,馬正隆不是殺害沈芳母子的兇手。
根據老楊仔細檢查屍體的傷口,發現歹徒應該是左撇子,這一點至關重要。
而馬正隆不是左撇子,同大家一樣習慣用右手。
除此以外,老楊還發現了被前一個法醫忽視的細節。沈芳屍體的牙齒上發現了一些血跡。然而沈芳的口腔內沒有任何出血。
老楊經驗豐富,認爲這是沈芳在死前拼死掙扎,咬傷了歹徒,纔會在牙齒上留下不少血跡。
根據血跡判斷,歹徒被咬的很重。
然而,馬正隆全身沒有任何咬傷的傷痕。
最後也是非常重要的是,現場共有5人被砍殺,留下了大片血跡,厚度普遍達到3釐米以上,堪稱血泊。
所以,現場留下大量的血腳印,包括柯傳勇、幾個鄰居以及刑警們的腳印,但沒有發現馬正隆的腳印。
歹徒可以通過戴手套等方式隱藏指紋、掌紋,但沒有辦法隱藏血腳印。
因此,老楊認爲馬正隆不是兇手,他根本沒有到過現場。馬正隆是殺人兇手,卻同沈芳母子遇害案沒有關係。
而真正的兇手,就應該是留下血腳印的人,範圍是很小的。
在得知馬正隆被排除嫌疑以後,丈夫柯傳勇非常震驚。
聽說歹徒可能是左撇子又是留下血腳印的人,他立即向警方檢舉,說是鄰居老張,張承德非常可疑。
根據柯傳勇介紹,鄰居張承德是個退伍的殘疾老軍人,平時要拄着柺杖,50多歲還一直單身,是個老光棍。
張承德到過現場,留下過明顯的血腳印。他雖然不是左撇子,但年輕時候做過偵察兵,受過特別訓練,左手可以持槍、可以射擊、可以投彈,同右手一樣靈活。那麼,張承德自然也可以用左手揮刀殺人。
更重要的是,柯傳勇認爲張承德有作案動機。
他認爲,張承德對妻子沈芳居心不良,經常有事沒事來自己做客。張承德打着同孩子們玩和幫點小忙的名義,經常在家裏一呆就是幾個小時。
尤其重要的是,張承德經常選擇柯家沒有男人的時候來,柯傳勇認爲事有蹊蹺。
他對警方說:不是我污衊老軍人,我岳父就是退伍老兵。張承德確實很可疑,這人打過仗,去過很多地方,見多識廣,能說會道,夠狠也夠聰明。他一輩子沒結婚,這兩年整天幫我媳婦做這做那。他自己腿上有殘疾,卻幫我媳婦做體力活,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人。我看,他就是不懷好意,對付我媳婦有意思。人家說姦情出人命,會不會是這老傢伙趁夜試圖強姦我媳婦。我媳婦激烈反抗,誓死不從。他怕事情露餡後坐大牢,就乾脆殺了我全家滅口呢!
警方認爲,確實有這種可能性。
一年前,本省就發生過一個類似案件,老光棍姦污鄰居寡婦後,唯恐對方去報警,將寡婦和兩個孩子一起殺害。
不過,法醫老楊則認爲可能性不大。
原因是明擺着的。張承德身上沒有任何傷痕,而沈芳死前曾咬傷了歹徒。
張承德雖在現場留下血腳印,但基本只停留在臥室門口,臥室內只有一行腳印。
歹徒砍殺沈芳母子5人,至少要花費10分鐘,必然在臥室內留下大量腳印,不可能只有一行。
張承德是個軍人,身材頗爲高大強壯。而現場丟下的毛衣很小,張承德根本就穿不下。
另外,張承德雖然可以同時使用左手和右手,也只是偵察兵培訓的技能,以免右手受傷以後不能作戰。
正常人在緊要關頭,必然會用最常用的那隻手,而不是刻意用另一隻手,張承德不太可能故意使用左手作案!
那麼,張承德究竟是不是真兇呢?
答案是否定的。
聽說警方懷疑自己覬覦沈芳美色而殺人,張承德非常氣憤,立即講述了一個祕密。
原來,張承德年輕時候作戰期間,曾被炮彈炸成重傷。
炮彈不僅僅炸殘了張承德的一條腿,還炸壞了男性生殖器官,完全失去了生育能力,所以他終生未婚。
也就是說,張承德根本不存在,試圖姦污沈芳而殺人的動機。
張承德之所以經常來柯家,主要是因爲自己不能生育,又很喜歡小孩子,纔會經常來同孩子玩耍,消磨無聊枯燥的生活。
期間沈芳不斷懷孕生產,柯傳勇又經常不在家,爲人和善的張承德就順手幫了點忙,僅此而已。
沒有多久,張承德就被警方排除了嫌疑。
然而,張承德卻提供了一個看起來不起眼,卻非常重要的線索。
張承德介紹,他和鄰居老王是聽到柯傳勇大哭後,才慌忙趕來的。
他們看到柯傳勇抱着死去最小的兒子,蹲在房屋門口大哭大叫。
柯家是一個獨門獨戶的磚瓦房,外面則有院子和院門。
柯傳勇是蹲在磚瓦房門口,而不是院子的大門口哭啼。張承德是個老軍人,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爲人比較精細。
雖然聽到張承德大哭,明白可能出事,然而他沒有敢於立即進入院子。
爲啥?
上面也說了,柯家養了一條非常兇惡的狗,只聽柯傳勇的話。張承德和幾個鄰居都曾被這條狗咬傷過,就算女主人沈芳也擋不住他。
人家說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張承德對這條惡犬心有餘悸,沒有敢於立即進入院子。
後來他發現,這條惡犬已被關入雞窩內,纔敢走入屋內。
張承德是個經歷過血雨腥風考驗的老軍人,見多識廣,閱歷豐富,當時就略感奇怪。
他對柯家的情況很熟悉,本地小偷不少,偷雞賊很多,柯家晚上會將惡犬放在院子裏,看守雞窩和院子。
以惡犬的兇狠程度,歹徒進入院子後必然遭到它的襲擊,被咬死都有可能。
就算狗沒有咬死歹徒,狂吠聲肯定會將女主人沈芳、孩子們甚至兩個鄰居驚醒。古怪的是,惡犬不但沒有發出聲音,還被關在雞窩內。
那麼,會不會是女主人沈芳關的?
張承德認爲不可能。
沈芳曾被惡犬多次咬傷,現在又有兩個月身孕,平時根本不敢去動惡犬,只會讓丈夫關狗。
而柯傳勇回家後就遭遇歹徒襲擊,被砍傷後就發現妻兒遇害後大哭,根本沒有時間關狗。
那麼,這條惡犬是誰關入雞窩的?
這就是一件大怪事。
對此,柯傳勇的大女兒柯小萍也證實:我家的狗在全公社最厲害,誰也不敢到跟前,但不知爲什麼關到了雞窩裏。
此時,柯小萍突然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臥室裏面那件帶血的毛衣,我曾經見過。一週前,我和弟弟妹妹在屋後菜地玩,在草垛裏面找到這件舊毛衣。我們套在自己身上,玩了一會,被爸爸看到了。他很生氣,奪過毛衣打了我們幾巴掌,還讓我們不要把這件事告訴媽媽。當時這件毛衣,還沒有血呢!
女孩提供的兩個線索,讓法醫老楊恍然大悟,終於知道誰是真兇。
首先,老楊僞裝成爲柯傳勇更換受傷的繃帶,查看了他的傷口。
這根本不是菜刀砍出的傷口,而是一個深深的咬傷。
其次,老楊讓柯傳勇籤屍檢同意書,發現他是用左手簽名,是個左撇子。
最後,老楊讓其他同事去調查柯傳勇當天活動軌跡,發現他根本不是晚上10點纔回家,而是8點就下了長途車。也就是說,柯傳勇有2個小時的作案時間。
鑑於柯傳勇有作案嫌疑,警方開始調查他的社會關係。
建設兵團團場是個小地方,調查起來毫不困難。
這裏熱鬧的街道只有兩條,其中販賣衣物的店面只有三家,賣舊衣的更是隻有一家。
警方拿着現場的毛衣去調查,賣舊衣的中年女老闆認出是自己賣掉的,甚至記得是柯傳勇買的。
大概1個月前,柯傳勇以低價買走了這件舊毛衣。女老闆有些奇怪,柯傳勇自己是瘦高個,幾個孩子又很小,家裏誰能穿下這件小號男士毛衣,況且又是廉價的舊貨。
除了毛衣被鎖定以外,警方很快發現了柯傳勇可能的作案動機,果然是姦情。
在警方強大壓力下,柯傳勇的好哥們李大軍介紹,早在1年前,柯就同一個有婦之夫朱綵鳳勾搭成奸。柯傳勇認爲朱綵鳳美麗風騷,婆家有錢有勢,比家裏黃臉婆沈芳好十倍。但柯傳勇知道爲他生了5個孩子,又第6次懷孕的沈芳絕對不可能同意離婚,所以相當苦惱。
柯傳勇曾在喝酒時告訴李某,如果有必要就除掉這個礙事的黃臉婆。
李大軍勸他不要亂來,況且朱綵鳳也是有丈夫的,對方不可能同意離婚,知道這件事後還會來找柯傳勇的麻煩,不如放手爲好。
對此,柯傳勇不置可否。
後來聽說柯傳勇妻兒都被砍死,李大軍就猜到了七八分,卻不敢去公安局舉報。
此次刑警們將他帶到局裏調查,眼見可能惹禍上身,李大軍纔講述了實情。
柯傳勇的嫌疑越來越大,警方立即將其逮捕。
然而,這傢伙早有預計,被捕以後整天大哭大鬧,玩滾刀肉耍無賴,拒絕交代任何情況。
你不交代,還有別人呢。
警方迅速抓捕了柯傳勇的情人朱綵鳳,向她講明瞭政策:你要想清楚,這是天大的事情,誰也不敢包庇。你要是不講實話,就是柯傳勇的幫兇。這麼大的案子,從犯搞不好也要槍斃的。知道不知道?
朱綵鳳是個非常油滑的女人,權衡輕重以後,表示願意配合政府交代實情:這不關我的事,同我沒關係。我可沒殺人,也沒有讓他殺人,都是柯傳勇自己做的。你們要槍斃,就去槍斃他,把我放了吧。
根據朱綵鳳介紹,這對姦夫淫婦在1年前勾搭成奸以後,迅速打得火熱,恨不得天天雙宿雙飛。
但兩人知道,他們的丈夫、老婆都不可能輕易同意離婚。
淫婦朱綵鳳卻認爲,她這邊好辦,大不了直接將姦情公開。她的丈夫是要臉面的,發現老婆偷人的事情被公開,肯定會選擇離婚。朱家在當地有權有錢,丈夫也不敢鬧事。
然而,沈芳就不同。
她同柯傳勇生了5個孩子,肚子裏面還有1個,就算明知道丈夫在外面有女人,也絕對不會同意離婚。
因此,朱綵鳳開始百般逼迫姦夫柯傳勇離婚,說等他離婚以後自己就立即空開姦情,也可以順利離婚,然後兩人就可以正經結婚,過上幸福的兩人生活。
同時,朱綵鳳還多次表示,她享福慣了,不可能幫別人養孩子。所以,柯傳勇和沈芳生的孩子,她一個都不會認,更談不上養。柯傳勇必須將5個孩子,都丟給沈芳撫養。
自古“色膽包天”,沉迷於色慾又貪圖朱綵鳳孃家的權勢的柯傳勇,很快就陷入喪心病狂的地步。
他認爲沈芳和孩子們都是自己的障礙,用正常方法根本無法甩掉。
柯傳勇就做出一個惡毒殘忍的決定,乾脆將他們全部殺掉,一了百了。
隨後,朱綵鳳交代了一個警方尚且沒有掌握的情況。
在2個月前,柯傳勇就曾下過毒手。
一天晚上,柯傳勇等妻兒上牀後,謊稱公社有事要處理,離開了家。在走之前,他故意在爐子內加熱大量煤炭,又堵塞了煙道,試圖製造一氧化碳中毒,將妻兒們不留痕跡的害死。
沒想到,沈芳懷孕而睡不踏實,感覺到不舒服以後就起來關閉煤爐,開窗開門換氣。這導致,柯傳勇的惡毒計劃沒有成功。
這邊,朱綵鳳再三逼迫姦夫儘快離婚。
於是,柯傳勇將心一橫,決定乾脆直接動刀子殺人。他雖壞但並不傻,聽說隔壁東鄉族村子,有個姓馬的小個子殺了鄰居,正在本地流竄。
於是,柯傳勇偷偷買了一件小號毛衣,準備栽贓殺人逃犯馬正隆。
當晚,柯傳勇其實9點就到了家,此時妻兒都上牀熟睡。
他偷偷進入院子,惡犬看到是男主人,自然一聲不吭。柯傳勇唯恐作案時,惡犬會跑來礙手礙腳,順手將它關入雞窩內。
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這個沒有經過太多思考的細節,最終導致他的惡行穿幫。
隨後,柯傳勇操起家裏的菜刀,衝入屋內毫不留情的屠殺妻兒,手段兇殘到了極點。
當時的報道這麼寫:他左手持菜刀,先在妻子的脖子上砍了一刀,但這一下沒有殺死沈芳,反而驚醒了她。看到行兇者竟然是丈夫,沈芳立即明白是怎麼回事。她雖然受了重傷,甚至無法坐起來,仍然試圖保護孩子們。沈芳轉頭張嘴在丈夫的手上重重咬了一口,柯的食指被她咬傷了,流了不少血。柯一不做二不休,用菜刀連砍二十幾刀,將妻子的喉管砍斷,徹底殺死了這個懷孕2個月的孕婦。
就在這時,柯8歲的三女兒驚醒了。孩子太小不懂事,以爲爸爸又在打媽媽,她立即下炕撲向了母親想保護她,但卻被自己的親生父親拉住,並一刀將三女兒的氣管和喉管砍斷。此時,其他三個孩子都紛紛驚醒了,看着父親在炕邊站着,手裏還拿着血淋淋的菜刀,都哭叫起來!但柯已經喪失了人性,他將二女兒拉下牀來。10歲的二女兒哭求道“爸爸呀!不要殺我,我不講你殺人的事情。”柯毫不留情,用溼毛巾把二女兒捂住嘴後,一刀殺死!
他6歲的長子被嚇得小便失禁,連聲呼喊“爸爸,我要尿尿!”孩子溜下炕後腳底下一滑倒在血泊中,被柯一刀殺死。4歲的小兒子連聲哭求,說道“爸,你不要殺我。”但柯絲毫不爲所動,將孩子從炕上一把拉下,一刀砍斷了他的喉管。
隨後,柯傳勇將菜刀丟在現場,又取出準備好的小號毛衣,故意丟在現場血泊中,用來栽贓殺人逃犯馬正隆。
接着,他打開抽屜和櫃子,做出家裏被搶劫的假象,又清洗了身上的血跡,埋好了帶血的衣服褲子。
讓他意外的是,大女兒柯小萍竟然不在家,他沒能將所有子女斬盡殺絕,並不完全符合淫婦朱綵鳳的要求。
同時,他還被妻子在臨死前咬傷,只能謊稱被歹徒砍傷,自己快速包紮起來唯恐被警方看到。
在佈置好了一切後,柯傳勇抱起小兒子的屍體,故意坐在門口大哭大叫起來,吸引鄰居們來查看情況。
作案几天后,柯傳勇偷偷找到情婦朱綵鳳,興奮的講述了作案經過,還說“我們馬上就能結婚了”。
然而,朱綵鳳卻不寒而慄。她雖然淫蕩潑辣,終究不像柯傳勇這麼喪心病狂,竟然亂刀砍殺死了4個親生骨肉,手法還如此殘忍狠毒。
由此,朱綵鳳對柯傳勇產生了畏懼心理,不敢同這樣的人做夫妻。搞不好哪天柯傳勇看自己不爽了,也將朱綵鳳亂刀砍死。
但朱綵鳳又不敢立即提分手,怕柯傳勇惱怒起來連自己一起殺了。
此時,警方對朱綵鳳進行調查,她就順水推舟,準備藉助政府機關爲自己除掉安全隱患。
根據朱綵鳳的檢舉,警方在距離柯家幾百米的一個機井中,找到了被柯傳勇丟棄的血衣血褲,由此證據確鑿。
警方將朱綵鳳的證詞拿給柯傳勇看,後者極爲惱怒,大喊“這個賤人,我是爲了她才殺了4個孩子。她竟然敢騙我、害我。等我出去,就殺了她全家”!
最終,柯傳勇這個人渣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極刑處決。
朱綵鳳則涉嫌包庇罪和知情不報,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薩沙寫了這麼多案件,像柯傳勇這種殘殺自己孩子的禽獸,還是第一次看到。這種人就不配做人,還是早點送到地獄去吧。
案件中,還有一個受害者,就是唯一倖存的大女兒柯小萍。她的父親用如此殘忍手段,殺害了她的母親和弟弟妹妹,柯小萍心理受到的打擊可想而知。
有的時候,人真是不能亂投胎!
聲明:
本文參考
圖片來自網絡的百度圖片,如有侵權請通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