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拿下加州,爲何偏不要這個狹長半島?到底爲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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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地圖,你會發現墨西哥西側有一根細長的"尾巴",從北向南插進太平洋,這就是下加利福尼亞半島。它跟墨西哥本土的陸地連接只有北端一小段,其餘三面全是海。

更奇怪的是:1847年,美國士兵已經在這根"尾巴"的最南端升起了國旗。

但一年後,他們把它還回去了。

這不是疏忽,不是筆誤,是一個被總統撤了職的外交官,獨自做的一個決定——並且這個決定被參議院、被總統、被歷史,全都認了。

一個被解僱的人,簽了一份讓總統拍桌子的條約

1847年春,美墨戰爭打得差不多了。美軍已經快打到墨西哥城腳下,波爾克總統覺得時機成熟,就派了一個叫尼古拉斯·特里斯特的人去談和平條約。

特里斯特是國務院的文官,但背景不簡單——他是托馬斯·傑斐遜的孫女婿,在蒙蒂塞洛跟着傑斐遜學了好幾年外交哲學。傑斐遜那套東西很簡單:以合理的價格終止戰爭,不要把對手逼到牆角。 這套東西深深刻在了特里斯特腦子裏。

波爾克給他的談判底線包括:拿下德克薩斯、新墨西哥、上加利福尼亞,這些是必須要的。至於下加利福尼亞半島,指令裏寫着"儘量爭取"——也就是說,連總統自己都是可要可不要的態度。

與此同時,美軍已經在半島南端的拉巴斯登陸了,一百多名紐約志願軍把國旗升了起來。從軍事現實看,半島已經是美國的。

但談判拖着拖着,波爾克失去了耐心。1847年10月初,他向特里斯特發出了召回令,意思就是:你回來,談判終止。

問題來了:那時候沒有電報,消息全靠船運,從華盛頓到墨西哥城得走六個禮拜。等特里斯特拆開召回信的時候,已經是11月中旬了。

這六個禮拜裏,世界變了。墨西哥首都淪陷,舊政府垮臺,新一屆臨時政府上臺,而且——關鍵來了——新政府主動放出信號說想談

特里斯特意識到,這可能是結束戰爭的最後一個窗口。他思考了整整兩天,然後做了一個讓波爾克事後拍桌子的決定:不走了,繼續談。

他坐下來寫了一封整整65頁的信寄給國務卿,長篇大論地解釋自己爲什麼要違抗命令——核心只有一句話:這個時機錯過就沒了,戰爭繼續下去對美國沒有好處。

1848年2月,條約在墨西哥城北郊一個叫瓜達盧佩-伊達爾戈的小鎮簽了。美國花了一千五百萬美元,拿下了超過兩百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相當於墨西哥領土的一半還多。

就是這個價格,和傑斐遜當年買路易斯安那的價格分文不差。特里斯特後來承認他意識到了這個巧合,他的老師傑斐遜當年也是一千五百萬。

邊界線從科羅拉多河向西一直劃到太平洋,整個下加利福尼亞半島被整體繞開,留在了墨西哥。

波爾克收到條約文本時,額頭冒汗,罵了特里斯特半天。但他算了一筆賬:重派談判代表來回要兩個月,輝格黨控制的衆議院隨時可能切斷軍費,1848年還是大選年。最後,參議院以壓倒性票數批准了這份條約。一個被解僱的人籤的字,就這麼成了法律。

不是一個人軟了,是三把鎖同時鎖死了

特里斯特的決定當然是關鍵,但如果你以爲這不過是一個人的臨場發揮,那就想得太簡單了。

你得理解,下加利福尼亞半島在談判桌上根本就是個燙手山芋,三個方向同時封死。

先看墨西哥那邊。1846年到1848年,墨西哥光總統就換了四個。爲什麼換得這麼快?因爲任何一個領導人只要流露出"可以跟美國談談"的意思,就會被本國人罵成賣國賊。戰前一任總統就是這麼下臺的,僅僅因爲他考慮接見美國使節,就被人指控叛國,趕出了總統府。

在這種政治氛圍裏,墨西哥的談判代表來到桌子前,手裏已經沒什麼可守了——德克薩斯、新墨西哥、上加利福尼亞,這些都捏在對方手裏。但下加利福尼亞半島是他們死守的最後一條線。 他們的邏輯很直白:要硬拿這個半島,我們寧可不籤,大家繼續耗。

再看美國國內。戰爭打到一半,美國自己先吵起來了。北方的議員提出了一個修正案,大意是:從墨西哥搶來的地方,不許搞奴隸制。這話一出,南北雙方都炸了鍋。北方人覺得這場戰爭是南方藉機擴張奴隸制,南方人覺得北方在斷自己的後路。

波爾克其實不是不想要更多,他最初甚至想過拿下整個墨西哥。 但他不敢,因爲多要一塊地就多一場關於奴隸制的爭吵,整個聯邦隨時可能因爲這件事裂開。下加利福尼亞半島如果也談崩了,戰爭繼續,輝格黨就會把他的政治生命一起埋了。

最後看半島本身。那時候整個半島住的人,還不如一箇中等縣城多,中部和北部幾乎全是荒漠,連穩定的淡水來源都沒有。美軍在那兒駐紮,補給全靠從美國本土用船運,每一箱罐頭都是錢。要管住這麼一條狹長的飛地,還得長期保持海軍存在——而1848年的美國,根本沒打算建設一支全球海軍。

三把鎖:墨西哥守死不鬆手,美國內部無法承受談判破裂,半島自身的管理成本撐不起任何收益。在這三把鎖面前,特里斯特不要那個半島,不是他軟了,是他算清楚了。

最荒誕的反轉,發生在條約簽完之後

歷史最有意思的地方,往往在"然後呢"。

條約簽了沒幾個月,拉巴斯當地人聽說自己要回歸墨西哥,慌了神。在美國佔領期間跟美軍合作過的人,幫過忙、提過情報的,全都擔心被清算。1848年7月,當地居民正式派人向美軍請願:我們要加入美國。

如果美國不要他們,他們甚至說要去找英國。

美國的回應是:給你們補償,我們用軍艦把你們送到聖地亞哥去。於是,將近五百名半島居民就這樣被打包裝船,運到了北邊——那裏纔是"美國"。1848年8月底,墨西哥國旗重新飄揚在拉巴斯上空。

更荒誕的還在後面。

1853年,一個叫威廉·沃克的美國人,自己拉了一夥人,從舊金山出發,打算靠私力把半島"搶回來"。他宣佈成立"下加利福尼亞共和國",自封總統,還說要在當地恢復奴隸制。結果被墨西哥軍隊打回去,回美國受審——陪審團用了不到十分鐘宣判他無罪。那個年代,"天定命運"還是很多人心裏的信仰。

同一年,美國政府也派出了正式使者,出價想買下加利福尼亞半島。墨西哥的回答是:半島不賣,但我可以把亞利桑那南邊那片沙漠讓給你。美國最後花了一千萬美元,買了一塊基本沒用的旱地——那就是後來的蓋茲登購地。

而那個簽了條約的人,尼古拉斯·特里斯特,在條約生效後被波爾克解僱,之後整整二十三年,他一分錢的報銷和工資都沒拿到。晚年當了個小城市的郵政局長,七十四歲去世。

他留下來的最後一句關於那份條約的話是:"我作爲美國人的羞恥感,遠比墨西哥人的羞恥感要強烈得多。"

這句話怎麼理解,可能每個人讀完都有自己的答案。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根細長的"尾巴",從那天起就再沒有變過。它今天仍然是墨西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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