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從古到今都要怎麼納稅?619年3月6日唐朝公佈租庸調法

來源: 更新:

薩沙歷史上的今天。

作者:薩沙

本文章爲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中國農民從古到今都要怎麼納稅?619年3月6日:中國唐朝公佈租庸調法。

所謂租庸調法,是隋唐時期中國的賦稅和徭役制度,政府藉此徵收糧食、布匹,以及強迫民衆爲政府出勞動力。“租”即田租,包括粟、稻等農作物;“庸”則是庸役,就是爲政府服徭役;“調”是戶調,包括桑、麻、布、絹等土產品。

租庸調法的特點是,同土地掛鉤。

唐高祖時期,規定每個男丁每年需要交納“租二石、絹二丈、綿三兩”,還需要服勞役20天。

這裏不談絹和綿,唐朝的一石小麥重90斤。換句話說,唐朝每個男丁每年要交納180斤糧食作爲地租。

有趣的是,唐朝又規定:每個18歲以上男丁可以得到政府交給的上百畝田產(相當於今天80畝)。這上百畝田產中,二十畝歸男丁所有,可以傳給子孫,剩餘八十畝則是政府田地,男丁死後需要交還給政府。

換句話說,男丁需要交納的賦稅和需要服的勞役,等於是政府授予80畝田地的租金。

自然,一個男丁無法種80畝田地,只能種20畝左右。

今天的學者一般認爲,唐代糧食畝產量爲1到2石,也就是男丁可以得到20到40石糧食收入。

其中需要交納2石作爲地租,這個地租並不算高。

至於絹二丈、綿三兩,男丁如果不想花錢採買交稅,恐怕就只能依賴有個賢惠的妻子自己紡織了。

所以,古代的勞動人民很希望找到一個手腳伶俐、能夠喫苦耐勞的妻子。

在明代小說《喻世明言》中,有個故事“汪信之一死救全家”。地方豪強家族汪信之被污衊聚衆造反,最終導致家破人亡。誇張的是,汪信之被人舉報,僅僅是因爲一點小事。

有兩個軍官程彪、程虎,落魄之時去投靠汪信之。恰好汪信之不在家,就由心腹好友洪教頭接待。

兩個軍官等待了幾個月,汪信之也不回來,只能離開。

按照當時的江湖規矩,洪教頭就要代替汪信之給兩人一筆路費。

關鍵在於,洪教頭家裏沒什麼錢,就將老婆辛苦紡織的四匹絹贈送給他們。

然而,他的老婆辛苦幾個月才紡織了這四匹絹,非常捨不得,就破口大罵:“老孃千辛萬苦,織成這絹,不把來白送與人的。你自家有絹,自家做人情,莫要干涉老孃。” “你說他遠來,有甚好意?前番白白裏喫了兩頓,今番又做指望。這幾匹絹,老孃自家也不捨得做衣服穿,他有甚親情往來,卻要送他?他要絹時,只教他自與老孃取討。” “甚麼沒廉恥的光棍,非親非眷,不時到人家蒿惱!各人要達時務便好。我們開茶坊的人家,有甚大出產?常言道:貼人不富自家窮。有我們這樣老無知、老禽獸,不守本分,慣一招引閒神野鬼上門鬧炒!看你沒飯在鍋裏時節,有那個好朋友,把一斗五升來資助你?”

聽到這番辱罵後,兩個軍官勃然大怒,跑去檢舉汪信之和洪教頭聯合造反,惹出天大的禍事。

話雖如此,洪教頭老婆不願意將絹送人也是有道理的,畢竟這是她辛苦工作的所得。

除了糧食和絹帛的稅收以外,最重要的是還有勞役。

古代的勞役非常小可,經常要讓男丁離開家勞動一兩個月,加上路上時間就更久遠。

如果勞役是在農忙的時候,對農民家庭的損害就非常大。

所以,唐代政府認爲服勞役可能會影響農民種地,也可以用糧食和布匹代替,這就是善政了。

在1000多年前的唐代,租庸調法是非常先進且合理的,稍後日本和朝鮮都引進了這個制度。

不過,唐朝中後期,中國人口暴增,加上豪強家族大量兼併土地,導致政府已經無田可授。

農民得不到土地,還要強迫交納各種稅收和服徭役,苦不堪言,最終導致天下大亂。

到了唐朝後期的唐德宗,政府又進行稅務改革,採用了楊炎的兩稅法。

兩稅法的特點是,不再一定要求交納糧食和布匹,而是可以交納銅錢。

對於農民來說,交納實物存在一個運輸的問題。在很多地方運輸費用很高,甚至超過上繳糧食價格。採用銅錢的話,就大大減少了運輸費用。

明代小說《初刻拍案驚奇》中,有個“烏將軍一飯必酬、陳大郎三人重會”的故事。

說的是蘇州年輕商人王生,連續被同一撥強盜連續搶劫三次的事情。

其中王生第二次被搶劫,就是因爲國家糧食運輸問題:到了常州,只見前邊來的船,只只氣嘆口渴道:「擠壞了!擠壞了!」忙問緣故,說道:「無數糧船,阻塞住丹陽運河水路。自青年鋪直到靈口,水泄不通,什麼船隻都別想過。」王生道:「怎麼好!」船家道:「難道我們上前去看他擠不成?打從寬敞的孟河走他娘罷。」王生道:「孟河路怕有賊。」船家道:「拼得只是白天行船,有什麼問題?不然等到水路通暢,誰知道到哪一天?」因遂依了船家,走孟河路。果然是天青日白時節,出了孟河。方歡喜道:「好了,好了。若在內河裏,幾時能掙得出來?」

看看,糧食船隻太多,連河道都被堵塞了,可見農民自行運輸糧食有多艱難,顯然直接交納銅錢更有利於老百姓。

另外,兩稅法的納稅不再有統一標準,而是按照農民實際擁有土地的畝數和戶口交納。

這樣一來,缺地農民就不需要按照100畝標準納稅,負擔少了很多。

兩稅法維持了很多年,直到1581年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

我們再看看一條鞭法!

上面說了,兩稅法是需要服勞役的,在很多朝代往往需要農民免費爲政府勞動一二個月。關鍵在於,勞役地點未必在農民的家鄉附近,古代交通又不發達,農民趕路時間往往長於勞役時間。

這樣一來,農民往往一年有二三個月不能在家勞動,對農戶的影響重大。

同時,除了農業稅、人口稅以外,兩稅法沒有杜絕各種苛捐雜稅。而這些苛捐雜稅,往往是正稅的好幾倍。

以《水滸傳》真實歷史來看,水泊梁山的人民造反,就是因爲納稅太高。

當時北宋政府爲了運送花崗石徵調了大量民夫服勞役,導致當地農村嚴重缺乏勞動力,農民生活艱難。更誇張的是,北宋政府在梁山地區對漁民徵收高昂的苛捐雜稅,無論是否捕魚都要交納稅收,漁民根本活不下去。最終就是,當地農民和漁民聯合造反,形成燎原之勢。

一條鞭法的本質,就是將徭役、田賦和雜稅合爲一體,一次性用白銀交納,不再要求交納實物。

一條鞭法不再要求農民服勞役,只要給錢就行,政府拿錢再去僱人做勞動力。而且勞役同田地掛鉤,田地多的就要多交勞役的白銀,田地少就少交,減輕了無地農民的負擔。

更重要的是,所有苛捐雜稅被統一繳納,也就杜絕了各種額外的稅收。

一條鞭法的本質,除了減輕農民負擔以外,更重要的是杜絕貪官污吏和地方豪強的舞弊行爲。

一條鞭法之前,大明的農民需要交納鉅額稅收,然而政府國庫卻收到不多,經常出現財政赤字。

這主要是貪官污吏聯合地方豪強營私舞弊,通過各種手段強迫人民多交稅,自己少交稅,同時通過徵收實物、運輸和勞役的各種漏洞敲詐勒索。最終就是,農民被折騰的很慘,政府卻沒有得到太多的實惠。

一條鞭法實行以後,政府按照人丁和田地納稅,這兩個數據是不容易隱瞞的。

通過只需要繳納白銀的方法,政府進行減少了稅收上的貪腐和舞弊行爲。

自然,一條鞭法也有缺點,就是不僅僅按照田地納稅,也需要按照人丁交納人頭稅。

清朝和民國進行稅制改革,然而都是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修補,本質上是一樣的。

換句話說,一條鞭法直到近代100年內才被徹底廢除。

那麼,唐朝的租庸調法之前,中國農民怎麼納稅?

從西周開始,中國纔有真正意義上的賦稅,之前基本都是單純的納貢。

所謂的納貢,就是將各種實物作爲貢品交給統治者。如商代各個小國都需要向商朝國王納貢,但納貢的種類、數量沒有太多的限制。

周文王之所以從囚禁中脫困,是因爲周國進貢了美女和駿馬等稀罕的貢品,得到了商紂王的讚賞。

同樣道理,周國這些物品來自於下屬部落的進貢。小的部落進貢給大部落,再進貢給周國。

到了西周以後,中國封建制度慢慢形成,賦稅制度就出現了。

早期主要採用井田制,也就是農民不繳納具體稅收,而是通過在貴族、地主的公田無償勞動,公田的收穫就當作納稅。

井田制度的主要問題,同毛時代生產隊一樣,就是農民無償勞動的積極性不足。

農民種公田時出工不出力,導致畝產只是農民私田的幾分之一。

加上當時中國人口有限,農民通過開墾大量荒地可以得到自己的土地,根本不需要使用貴族、地主的土地。

於是,井田制度慢慢瓦解,轉而直接的納稅:最早的稅是公元前594年,春秋時間魯國的初稅畝。在實行“初稅畝”田賦制度之前,魯國施行按井田徵收田賦的制度,私田不向國家納稅,因此國家財政收入佔全部農業產量的比重不斷下降。魯國實行初稅畝,即履畝而稅,按田畝徵稅,不分公田、私田,凡佔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積納稅,稅率爲產量的10%。

到了戰國時期,各國都確定了賦稅制度。以秦國爲例,用商鞅兩次變法,承認土地私有和買賣,按土地多少徵收田賦,按人丁徵戶賦。土地稅和人頭稅並行的賦稅制度,從此貫穿了中國整個封建王朝。

到了秦漢時代,賦稅制度全面確定,根據土地的多少徵收糧食。

但秦代的賦稅標準很高,農民要繳納糧食產量的三分之二。

如果農民擁有大量土地且有耕牛,才能維持生活,少地或者無牛農民就難以生存,最終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秦朝之所以13年就滅亡,同賦稅過高有着直接的聯繫。

漢代的賦稅制度同秦代差不多,只是降低了稅率。劉邦時期,制定了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田賦的稅率僅爲6.7%,大大低於秦朝,由此得到人民的擁護。

在整個漢代,老祖宗劉邦制定的稅率不能輕易改動。

僅僅東漢時,因戰爭需要纔將田賦改爲10%,等到北方統一後,徵收面積擴大,又改爲3%,創下了漢代最低稅率。

漢朝除了田賦以外,還有人頭稅:與秦代單純的數人頭收稅不同,漢代根據男女老少的勞動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別,七至十四歲的兒童交口賦二十錢,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的成年人交算賦一百二十錢,根據時局的不同而進行調整。

總體來說,兩漢的賦稅都比較少,人民生活壓力較低。

漢朝主要問題是土地兼併,地方和中央的豪強貴族實力太強,將國家大部分土地奪在手中,大量農民淪爲赤貧的庸僕、佃戶。

所以,在東漢和西漢末期遇到天災後,人民根本活不下去,只能全面反叛。

東漢末期天下大亂,人口損失巨大,加上地方豪強公然藏匿手下的農民,原有的賦稅制度已經崩潰,政府根本收不到稅。

以蜀國爲例,在建立國家的幾十年內,全國納稅民衆僅有90多萬,到蜀漢滅亡時全國人口只有108萬。

僅僅十多年後,晉朝統計蜀漢地區人口卻有400多萬。即便十多年和平時間人口會增長,也不能迅速增長4倍。可見,當年被豪強家族隱藏的蜀漢地區人口,至少有一二百萬人。這些人都不需要向蜀漢政府納稅,導致政府財力枯竭。

萬般無奈下,曹操等諸侯改變了稅制:公元204年,曹操廢除秦漢以來的田租、口賦制度,把長期戰亂造成的無主荒地分給流民耕種,在此基礎上推行田租、戶調製度。租即田賦,按畝徵收農作物,調即戶調,按戶徵收絹綿,合稱爲租調製。

按戶收稅減輕了家裏人口多但是勞動力不多的家庭的負擔,人民不用再四處逃亡、躲避查戶口。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國家戰亂連連,豪強貴族又趁機吞併土地,導致老百姓雪上加霜。

爲了緩解國家財政困境,各國君主又進行稅務改革:各國都相繼實行了新的田制和租調製,但最具創新性的當屬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均田制,首先,把耕田平均分給農民,男子四十畝,女子二十畝,不準買賣,奴婢也同樣擁有分地的權利。若是家裏有一頭耕牛,則可以得到三十畝田,最多不得超過四頭牛。這樣的分法,貴族和農民都能夠獲益,貴族擁有的奴婢和耕牛多,所以分到的土地自然也多。

每人擁有的土地數量是固定的,則可以按人頭收取土地稅,不必再將土地稅和人頭稅分開收,因此稅率也規定爲每畝收四升的定額稅制,改變了兩漢的比例稅制,官府省去了統計土地和評定收成質量的工作,直接按戶口本收稅,十分方便;農民遇上豐年增產了也不用多交稅,大大改善了生活水平。

之後,就是我們在文章最初說到的隋唐時代租庸調法了。

可見,中國古代的賦稅是不斷改革的,大體是進步的,一定程度上減輕農民的負擔。

中華民國期間,全國基本都在混戰。作爲一個農業國,中國農民交納的稅收是國家財政支柱,非常重要。

抗戰期間,農民需要交納農業稅,政府徵收8%至15%。

表面上這個稅收不太高,可惜當時大部分農民沒有土地,就需要向地主繳納地租。

地主的地租往往達到糧食產量的三分之一(個別地區高達二分之一),兩者疊加就超過40%,甚至超過60%,這樣一來農民實際收入就很有限了。

在1948年,福建清流縣是全國農業比較落後的地區。該縣做過統計,縣裏普通農民每年人均口糧只有200多公斤,貧農甚至達不到200公斤。

以貧農賴茂賢全家6 人爲例,自有耕地1畝,租入土地20畝,年收稻穀 3450公斤,需交付地租1725 公斤(接近50%),人均收入僅237.8公斤。

而他們需要向政府繳納農業稅,加上其他必要的日常開銷,剩下的糧食就不足每人每年200公斤。這些糧食都是原糧,脫粒加工以後一般只剩下360斤左右,相當於每天只能喫1斤糧食。

對於沒有副食的成年人,一天喫1斤糧食只能半飽而已。

無奈之下,貧農只能將家裏的細糧賣爲粗糧,以便於家人填飽肚子。於是,當地貧農都過着“半年糠菜半年糧”的生活,勉強維持溫飽而已。

福建山區的農業不能代表全國,但其他地方也不會有太大提高,大體貧農每年每人口糧不過200多公斤。

新中國成立初期,將土地分給農民,從貧農家庭人均不到1畝土地、中農家庭人均2畝多土地,統一增加到人均2畝多到3畝。

得到土地以後,農民的積極性很高。除去交公糧以外,人均口糧增加到300多公斤,一些富饒地區甚至達到400多公斤。對於農民來說,如果一天喫2斤糧食,大體是能喫飽的,大家終於能喫口飽飯。

只是好景不長,1958年開始搞極左政策,又把土地收上去搞集體化。

結果就是,1960年人均口糧僅有200公斤,有些地方不到200公斤,還不如舊社會的標準。

整個七十年代,情況也沒有好轉。1976 年,農民人均年收入爲67元,農民人均口糧則在250 公斤左右。

在1978年,政府報告顯示:到1978年時農村有將近500萬個覈算單位,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30多元,其中現金收入74元,全國有近40%的農民喫不飽飯。不改革沒有出路了。

到改革開放以後改變了土地制度,加上提高農業技術,農民生活纔有很大提高。農民口糧人均在300斤以下,“喫不飽肚子”,“應當給他們以休養生息的機會”。全國有近四分之一到生產隊人均分配在40元以下,按可比價格計算農民平均每年只增加收入五角錢,“連簡單的再生產都難以維持”。

安徽省委第一書記萬里介紹,安徽省人均糧食佔有量至今沒有達到1955年度水平。1955年人均糧食佔有量爲768斤,1977年降爲652斤,與1949年比,建國28年只增加4斤。淮北農民每人每年只分得30多元,大別山老根據地一些農民穿不上褲子,蓋不上被子,實在叫人難過。

這表明,“人民公社運動”的二十年的實踐表明,中國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人均糧食產量停滯不前,“農業學大寨”的老路就是農業停滯之路,中國農業發展需要另闢新路,這就是放鬆對農業的經濟管制,取消對農民的政治強制,解放農民,讓農民獲得經濟自由,激發他們的活力。

改革開放以後,農民至少喫飽了肚子:1995年與1949年相比,糧食總產量增長了3倍多,年均遞增3%。目前,中國糧食總產量位居世界第一,人均380公斤左右,達到世界平均水平。人均肉類產量41公斤、水產品21公斤、禽蛋14公斤、水果35公斤、蔬菜198公斤,均超過世界平均水平。

聲明:

本文參考

圖片來自網絡的百度圖片,如有侵權請通知刪除。

相關推薦
請使用下列任何一種瀏覽器瀏覽以達至最佳的用戶體驗: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Microsoft Edge 或 Safari。為避免使用網頁時發生問題,請確保你的網頁瀏覽器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