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女孩巴特曼:因巨臀被白人騙到歐洲做展覽,死後200年成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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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9日,南非東開普省一個叫漢基的小鎮,成千上萬人聚集,爲一位女性舉行葬禮。

這位女性叫薩拉·巴特曼,死的時候才26歲。奇怪的是,她死於187年前。

那187年裏,她的骨頭、大腦、生殖器,一直泡在法國一家博物館的玻璃罐裏,被當成展品供人蔘觀。要不是一首詩,她可能永遠回不了家。

一、一張用來打獵的合同

薩拉1789年生在南非東開普,是科伊桑人的後裔。科伊桑人世世代代住在喀拉哈里沙漠,爲了適應那種極端乾旱的環境,女性身體在演化中形成了一個特徵:臀部和大腿會積累大量脂肪。這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遺傳機制,跟生育、儲能有關。

放在科伊桑族羣裏,這再正常不過。

但她偏偏遇上了一個失業的英國外科醫生。

這個叫鄧洛普的人,在開普敦擺攤倒賣動物標本——幫英國博物館和私人收藏家搞"非洲特產"。他第一眼看見薩拉,眼睛就亮了。不是什麼科學好奇,是那種投機者看見發財機會時的眼神。他意識到,這個女人的身體,可以賣錢。

薩拉那時候已經什麼都沒有了。母親兩歲時去世,父親也走了,伴侶被荷蘭殖民者殺掉,生下的孩子沒多久也夭折了。16歲就進了荷蘭農民家做奴隸。

鄧洛普找上她的主人,兩人湊在一起設計了一個合同。

合同用荷蘭語寫的,薩拉不識字,也不懂荷蘭語——那是她被迫學的第二語言。合同裏寫着:去英國當家庭僕人,順便"公開展示",每年拿12幾尼,還能分潤利潤。

聽起來像是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

當然那是騙局。

1810年,薩拉被帶上了去倫敦的船。很快就有人看不下去了——一個叫非洲協會的廢奴團體把鄧洛普和她的主人告上了法庭,說這是奴役。

法庭那天,薩拉被叫去作證。翻譯幫她把問題翻成荷蘭語,她再用荷蘭語回答。鄧洛普就站在旁邊,全程陪同。 她說自己是自願來的,沒有被強迫,希望留在倫敦。

法庭採信了這份證詞。案件駁回。

更諷刺的是,這場官司打完,薩拉出了名,來看她的人反而更多了。

二、他們給籠子貼上了標籤

倫敦的展覽場地選在皮卡迪利廣場的一個大廳。

平臺大概一米五高,薩拉站在上面,近乎裸體。觀衆在下面仰頭看,然後可以花錢買票上來用手觸摸、用手指戳她的臀部,確認這是不是真的。

每場表演持續三個小時。一個倫敦報紙記者去看了,回來寫道:她被像野獸一樣命令着來回走動。

籠子旁邊有一塊標牌,上面標着她的"品種"、年齡、習性。

和動物園的標牌一模一樣。

展覽生意好的時候,她被帶進上流社會的私人宴會,在貴族男女面前當活體展品。展覽生意不好的時候,她跟着馬戲團在巡迴,去過巴斯、曼徹斯特、愛爾蘭。

1811年,鄧洛普在曼徹斯特給她辦了個洗禮儀式,他自己簽名當見證人。給她一個基督教名字,像是某種文明包裝。儀式結束,展覽繼續。

1812年,鄧洛普死了。她被當成遺產一樣轉交出去。

1814年,她被帶到了法國。

接手的是一個叫雷奧的人,職業是馴獸師,平時養熊養猴子做表演。他把薩拉安置在巴黎皇宮——那是個賭場、商店、妓院混在一起的綜合娛樂區。

她被放進籠子,旁邊是一頭獅子,一頭大象。她脖子上套着項圈。

那是奴隸才戴的東西。

雷奧還開放了一項額外服務:付錢可以在展覽之外對她實施性虐待。

一個法國記者去看過表演,留下了一段記錄。他寫:她跳着舞,擊打着鼓,唱着歌,淚水從她的眼角湧出來。

1815年3月,一羣穿着正裝的科學家來了。他們來自巴黎自然歷史博物館,要對她進行"學術考察"。要求她連續三天全裸,爲藝術家和科學家當模特擺姿勢。

她配合了。但當他們想檢查她的生殖器時,她拒絕了,說這有損她的尊嚴。

那是她在這段人生裏,少有的幾次用自己的意志說"不"。

九個月後,1815年12月29日,薩拉死了,26歲。死因說是炎症,也有說梅毒、天花或者酗酒。

活了二十六年,其中五年關在籠子裏。

三、一首詩打破了一道法律

死後還不到24小時,那個叫居維葉的解剖學家就拿到了她的屍體。

他是當時歐洲最頂尖的比較解剖學家,算是科學權威。他在她死後立刻動手:先做了一個全身石膏模型,再給生殖器做了蠟模,然後把骨頭煮沸,清理乾淨,重新拼裝成骨架。大腦和生殖器泡進玻璃罐,密封保存。

兩年後,他發表瞭解剖報告。報告裏說,薩拉的身體證明了科伊桑人是"人類與猿類之間的缺失環節",處於人類種族等級的最底層。

但報告裏還有一段話,被人反覆引用。

居維葉寫:她精通荷蘭語、英語、法語,記憶力出色,舉止優雅,會彈琴。

他知道她是一個完整的人,然後選擇了繼續把她寫成標本。

她的骨骼、大腦、生殖器,從1816年開始在博物館展出,一直展到1974年。 標籤上寫的不是她的名字,是"霍屯督維納斯"。解說詞告訴參觀者,這是白人種族優越性的證據。

1950年代,科伊桑人的後裔格里誇族向法國政府請願,要求歸還遺骸。法國拒了。

1994年,曼德拉擔任總統後正式向法國提出請求。法國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回應說:我們不知道未來科學還能從她身上發現什麼,她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財富。

財富這個詞,他們用得毫無愧色。

法國有一條1850年的法律,規定博物館藏品是國家不可分割的財產,不得歸還。這道牆,擋了將近半個世紀。

1998年,一個叫黛安娜·費魯斯的南非女詩人,在荷蘭留學,某天想家,聯想到薩拉對故土的思念,寫了一首詩,題目叫《我帶你回家》。

她是科伊桑人的後裔,和薩拉是同族。

2002年1月,法國一個參議員把這首詩翻譯成法語,在參議院的議事廳裏大聲朗讀,作爲支持歸還法案的論據。

那是詩歌第一次被寫進法國的立法文件。

兩個月後,法國議會通過了一項專項法律,授權歸還薩拉·巴特曼的遺骸。這也是法國曆史上第一次立法允許博物館返還人類遺骸。

2002年8月9日,就是文章開頭那一天,薩拉被安葬在東開普省漢基,距離她出生的甘圖斯河谷不遠。南非總統姆貝基出席,在葬禮上說:不是這個被虐待的人是怪物,而是那些虐待她的人,是怪物。

她穿着科伊桑傳統服飾,手腕上戴着樹葉做的鐲子。

那是她這輩子,第一次以一個人的身份被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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