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出入境就是“封閉”?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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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下稱《規定》)公佈,針對近年來出境入境管理中出現的新挑戰新問題,對相關管理規定進行了細化和完善。一些西方媒體將其中“勸阻出境”“限制出境”等部分字眼單拎出來,宣稱中國收緊出入境政策“引發恐慌”,表示對中國走向“閉關鎖國”感到擔憂。這其實是對《規定》的誤讀。

9月15日《規定》將落地,《規定》並非限制普通民衆出行,而是針對高危目的地、異常出行人員做前置勸阻,守護羣衆人身財產安全。正常旅遊、探親、留學不受影響,勸阻會書面說明理由,當事人可申訴。

此前報道:

2026年7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841號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司法部、公安部、國家移民局負責人就《規定》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規定》在防範我國公民出境安全風險、保護公民人身安全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爲了更加有效地防範我國公民出境後的安全風險,保護公民人身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爲主、綜合施策的原則,主要作了以下規定:一方面,及時發佈境外安全風險提醒提示。要求國務院外交、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以及駐外外交機構根據有關國家和地區戰爭或者武裝衝突、社會治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傳染病疫情等安全形勢,及時公開發布國外安全提醒和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另一方面,完善出境環節安全風險防範制度。要求移民管理機構在受理、審批出境入境證件申請和實施出境邊防檢查時,提醒公民謹慎前往高風險國家或者地區,對確需前往的提醒其關注當地安全形勢,加強安全防範,必要時勸阻其前往風險等級爲最高級別或者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發高發的國家或者地區。

問:《規定》在規範我國公民出境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近年來,隨着我國公民出境人數不斷增長,實踐中出現了上當受騙出境或者虛構事由非法出境從事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或者違規出境後向境外非法轉移技術,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規定》一方面加強出境管理,要求出境人員申請出境的事由應當真實、合法,並配合移民管理機構覈實身份、申請事由;規定出具邀請函件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邀請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作出虛假陳述的,移民管理機構有權決定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或者不準其出境;另一方面,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授權,完善不準出境情形,對因騙取出境入境證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以及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依法不準其出境。

▷信息來源:司法部官網、“全國網絡闢謠”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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